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基本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1-09-19 13:17
对于某些故意犯的危险犯予以犯罪化和处罚,这已成为中外刑法界的共识,但过失行为只有造成一定的实害结果才构成犯罪。但随着现代社会经济技术的飞速发展与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人们的生活质量飞速提高,与此同时各种危险源也急剧增加,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因此有的学者提出修正传统过失犯中刑法的事后控制理论,实现刑法介入时间的提前,设立过失危险犯。本文拟从四个方面对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做初步论述,得出我国应该设立过失危险犯的结论。第一部分:过失危险犯的立法例与理论论争。对于应否设立过失危险犯,中外刑法界存在两种主张,肯定论和否定论。本部分从各国有关过失危险犯的立法例入手,分析理论界关于过失危险犯的理论之争。站在肯定论的角度认为我国具有过失危险犯的立法例,但是应该系统的论证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的合理性。第二部分: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的理论依据。文章从过失危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入手,从刑罚的价值要求角度分析了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的合理性,并指出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没有违背刑法中的信赖原则和刑法的谦抑性,具有坚实了理论基础。第三部分: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的必要性分析。文章指出世界范围内过失危险...
【文章来源】:大连海事大学辽宁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4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1章 过失危险犯的立法例与理论论争
1.1 国内外有关过失危险犯的立法例
1.1.1 大陆法系国家有关过失危险犯的立法例
1.1.2 英美法系国家有关过失危险犯的判例或规定
1.1.3 我国刑法中有关过失危险犯的立法例
1.2 国内外有关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的理论
1.2.1 国外学界关于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的理论论争
1.2.2 我国学界关于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的理论论争
1.2.3 本文的观点
第2章 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的理论依据
2.1 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的报应依据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2.2 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符合刑罚的价值要求
2.3 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与信赖原则不矛盾
2.4 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与刑法谦抑原则不矛盾
第3章 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的现实依据
3.1 设立过失危险犯可以减少安全生产带来的隐患
3.2 设立过失危险犯可以减轻科技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
3.3 设立过失危险犯顺应了世界范围内刑事立法的趋势
第4章 我国过失危险犯理论的完善
4.1 过失危险行为引起的危险状态的认定
4.2 我国设立过失危险犯的范围
4.3 过失危险犯刑罚的适用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的合理性[J]. 朱雪平,杨薇.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07(03)
[2]环境污染犯罪中处罚危险犯问题研究[J]. 褚耿芳. 经济师. 2007(06)
[3]论刑法中的危险概念[J]. 陈家林.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7(02)
[4]我国环境刑事立法中应规定危险犯[J]. 肖静文. 文史博览. 2006(22)
[5]过失危险犯之危险研究[J]. 臧冬斌. 法商研究. 2006(03)
[6]重大责任事故罪过失危险犯探讨[J]. 刘守芬,申柳华.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6(02)
[7]日本刑法的发展及其启示[J]. 张明楷. 当代法学. 2006(01)
[8]论信赖原则及其在我国刑法中的运用[J]. 任彦君.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5(04)
[9]过失危险犯的立法基础探析[J]. 吴富丽.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5(06)
[10]论危险犯的危险状态的判断[J]. 王志祥.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05(01)
硕士论文
[1]过失危险犯初论[D]. 胡选洪.西南政法大学 2007
[2]过失危险行为入罪研究[D]. 刘孝晖.湖南师范大学 2006
本文编号:3401683
【文章来源】:大连海事大学辽宁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4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1章 过失危险犯的立法例与理论论争
1.1 国内外有关过失危险犯的立法例
1.1.1 大陆法系国家有关过失危险犯的立法例
1.1.2 英美法系国家有关过失危险犯的判例或规定
1.1.3 我国刑法中有关过失危险犯的立法例
1.2 国内外有关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的理论
1.2.1 国外学界关于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的理论论争
1.2.2 我国学界关于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的理论论争
1.2.3 本文的观点
第2章 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的理论依据
2.1 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的报应依据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2.2 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符合刑罚的价值要求
2.3 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与信赖原则不矛盾
2.4 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与刑法谦抑原则不矛盾
第3章 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的现实依据
3.1 设立过失危险犯可以减少安全生产带来的隐患
3.2 设立过失危险犯可以减轻科技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
3.3 设立过失危险犯顺应了世界范围内刑事立法的趋势
第4章 我国过失危险犯理论的完善
4.1 过失危险行为引起的危险状态的认定
4.2 我国设立过失危险犯的范围
4.3 过失危险犯刑罚的适用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的合理性[J]. 朱雪平,杨薇.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07(03)
[2]环境污染犯罪中处罚危险犯问题研究[J]. 褚耿芳. 经济师. 2007(06)
[3]论刑法中的危险概念[J]. 陈家林.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7(02)
[4]我国环境刑事立法中应规定危险犯[J]. 肖静文. 文史博览. 2006(22)
[5]过失危险犯之危险研究[J]. 臧冬斌. 法商研究. 2006(03)
[6]重大责任事故罪过失危险犯探讨[J]. 刘守芬,申柳华.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6(02)
[7]日本刑法的发展及其启示[J]. 张明楷. 当代法学. 2006(01)
[8]论信赖原则及其在我国刑法中的运用[J]. 任彦君.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5(04)
[9]过失危险犯的立法基础探析[J]. 吴富丽.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5(06)
[10]论危险犯的危险状态的判断[J]. 王志祥.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05(01)
硕士论文
[1]过失危险犯初论[D]. 胡选洪.西南政法大学 2007
[2]过失危险行为入罪研究[D]. 刘孝晖.湖南师范大学 2006
本文编号:3401683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lfsflw/34016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