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判决可接受性问题研究——基于立法的立场
发布时间:2021-10-20 00:37
立法与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吻合程度,决定了法律规范的质量,进而决定了司法裁判的社会接受性。不同主体对于法的现象的不同认知模式,导致了对同一案件的不同评价,增加了社会对司法裁判接受的难度。在消除不同主体对同一司法裁判的评价差异化的社会现象中,立法起着关键的作用。立法应该提高自身的质量,发挥价值保障的重要功能,为司法裁判提供重要支持。
【文章来源】:皖西学院学报. 2019,35(04)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社会价值与立法
二、立法对司法的影响
三、社会主体对法律及判决的认知模式
(一) 一般非法律人的认知模式
(二) 法律人的认知模式
(三) 法官及判决的特殊性
四、典型案例的回顾
(一) 同与不同
(二) 是与不是
(三) 值与不值、似与不似
五、问题本源:立法——在价值和事实之间
(一) 不能对社会的核心价值进行任意限制或减损
(二) 涉及价值冲突或排序时不能一刀切
(三) 法律制度应该与时俱进
六、结语
本文编号:3445905
【文章来源】:皖西学院学报. 2019,35(04)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社会价值与立法
二、立法对司法的影响
三、社会主体对法律及判决的认知模式
(一) 一般非法律人的认知模式
(二) 法律人的认知模式
(三) 法官及判决的特殊性
四、典型案例的回顾
(一) 同与不同
(二) 是与不是
(三) 值与不值、似与不似
五、问题本源:立法——在价值和事实之间
(一) 不能对社会的核心价值进行任意限制或减损
(二) 涉及价值冲突或排序时不能一刀切
(三) 法律制度应该与时俱进
六、结语
本文编号:344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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