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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制度的立法构成与实践回应

发布时间:2023-04-03 20:29
  随着人们在生产、生活实践中的配合协作越来越频繁、密切,数个行为人侵犯他人利益的案件也日益增加,多数人侵权问题成为侵权责任法理论中的重要问题,而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是多数人侵权制度中重要的组合部分。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在我国立法上经过了从无到有的发展过程,《民法通则》对共同侵权概念也没有作出明确界定,在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方面的规定更是空白。《侵权责任法》虽然没有对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概念作出明确的界定,但第11、12条对其责任承担问题作出了规定。学说上将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作为一种单独的侵权类型来考察,但是因为立法上存在一些模糊不清的规定,导致学者们对立法作出理解和解释时存在许多争议。本文主要讨论的是关于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分析具体的法条规定,主要是《侵权责任法》第11、12条的相关规定;学者对法律规定的哪些方面存在争议,包括对“分别实施”和“同一损害”的不同理解,对第11条中“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理解,第12条中“责任大小”的理解,还有责任承担问题的不同看待。在具体介绍和分析了各学者的观点后,提出自己的看法;然后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指出以上学说争议和法律规定不明晰的地方在...

【文章页数】:6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五、论文结构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第一章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概述
    第一节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概念
    第二节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背景与立法沿革
        一、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背景
        二、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立法沿革
    第三节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与相关侵权行为的比较
        一、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与共同侵权行为的比较
        二、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与共同危险行为的比较
第二章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立法构成
    第一节 国外立法例考察
        一、大陆法系立法例
        二、英美法系立法例
        三、评析与启示
    第二节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类型分析
        一、《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划分标准
        二、《侵权责任法》的划分标准
        三、其他分类标准
        四、分析与总结
    第三节 《侵权责任法》第11条的立法构成
        一、构成要件
        二、责任承担模式
        三、对《侵权责任法》第11条的评析
    第四节 《侵权责任法》第12条的立法构成
        一、构成要件
        二、责任承担模式
        三、对《侵权责任法》第12条的评析
第三章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实践回应
    第一节 《侵权责任法》第11条的实践回应
        一、主观方面的判断难度
        二、“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判断难度
    第二节 《侵权责任法》第12条的实践回应
        一、易与其他多数人侵权形态混淆
        二、最终责任份额的确定
第四章 立法不足及完善建议
    第一节 问题总结
    第二节 完善建议
        一、明确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概念和要件
        二、完善连带责任的中间责任和内部责任分担规则
        三、明确按份责任的最终责任份额确定方式
结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



本文编号:3781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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