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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立法不作为的法律控制

发布时间:2025-06-23 22:31
  二战以来,行政立法在各国得到确立,并伴随着经济全球化而蓬勃普遍发展。最近几十年行政立法在中国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原因是行政立法以其高效性弥补了权力机关立法的滞后性。但中国社会在改革开放的催化作用下变化太快,再加上社会关系复杂化,行政权缺乏有效监督,就出现了行政立法不作为问题。具体行政行为的不作为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中存在比较完善的救济渠道,而行政立法不作为目前并没有行之有效的规制方式,建立行政立法不作为有效的法律规制方式成为当务之急。在我国,行政立法是一个经过学术界长期探索而抽象出来的概念,法律上并未直接使用这一词汇,学术界对于行政立法也存在不同的认识和见解,所以有必要重新界定行政立法的内涵。行政立法不作为中,“行政立法”就是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包括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不作为”指违法的行政立法不作为。行政立法不作为的表现形式主要有行政立法制定不作为、行政立法修改不作为和行政立法废止不作为;行政立法不作为的消极影响包括影响行政效率、妨害相对人权利实现和损害政府公信力。行政立法不作为的成因主要包括:上位法的授权条款存在缺陷,行政立法主体立法经验的欠缺,未建立有效的行政立法民主决策机制,行政立...

【文章页数】:5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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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二、行政立法不作为的界定
    (一)行政立法不作为的含义
    (二)行政立法不作为的成立条件
三、行政立法不作为的表现形式及消极影响
    (一)行政立法不作为的表现形式
    (二)行政立法不作为的消极影响
四、行政立法不作为的成因
    (一)上位法的授权条款存在缺陷
    (二)行政立法主体立法经验的欠缺
    (三)未建立有效的行政立法民主决策机制
    (四)行政立法裁量的偏差
五、域外行政立法不作为法律控制的借鉴
    (一)域外行政立法不作为的控制方式
    (二)域外控制行政立法不作为经验的借鉴
六、我国控制行政立法不作为的对策
    (一)增强授权条款的可操作性
    (二)提升立法者的立法素质
    (三)完善行政立法听证制度
    (四)加强同级人大和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
    (五)建立行政立法不作为的司法审查制度
结论
致谢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4052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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