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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标指示性合理使用的法律认定

发布时间:2018-06-16 23:48

  本文选题:商标指示性合理使用 + 商标权限制 ; 参考:《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论文


【摘要】:商标指示性合理使用作为商标合理使用的一个类型,是商标权限制的重要内容,亦是商标侵权诉讼中的一项重要抗辩事由。随着市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商标指示性合理使用纠纷日益增多,但我国立法尚未对商标指示性合理使用做出规定,如何认定商标指示性合理使用成为法律实践中的难题。本文主要是以案例和理论分析相结合、国内外立法和实践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商标指示性合理使用的法律认定问题进行探讨和论述。主要研究探讨商标指示性合理使用相关理论,重点对商标指示性合理使用构成要件理论进行介绍评析,厘清指示性合理使用与商标侵权中的混淆可能理论的关系,同时介绍分析国内外立法和实践,研究其中的指示性合理使用认定标准,在此基础上确立和分析指示性合理使用的法律认定标准及其判断方法。本文首先从分析商标指示性合理使用含义、特点出发,结合商标的本质和商标性使用的内涵分析,明确商标指示性合理使用的性质应为商标性使用,并结合现实需要,分析确立指示性合理使用法律认定标准的必要性在于平衡商标权人、其他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利益、防止滥用商标权、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市场公平自由竞争。之后,通过介绍评析商标指示性合理使用理论核心即构成要件的各种学说和分析指示性合理使用理论与混淆可能理论的关系,明确指示性合理使用理论不独立于混淆可能理论,也不能代替混淆可能理论,指示性合理使用的构成应当以未造成混淆可能为要件。在法律实践方面,国外不少国家已对指示性合理使用立法,司法实践中已有不少典型案例,虽然认定标准表述不完全一样,但实质上已包含了主观善意、客观行为合理、未造成混淆可能标准,值得参考和借鉴。我国的指示性合理使用目前仅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法院指导意见的尝试,较为简单粗浅,行政执法和司法实践尚未形成统一确定的认定标准。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法律实践的研究,本文将指示性合理使用法律认定标准确立为主观方面的善意、客观方面的行为必要性和适度性、效果非混淆可能性三个必要标准,并具体分析了各个标准的判断要素及方法。
[Abstract]:With the development of market economy and society , there are many typical cases in the fair use of trademark .
【学位授予单位】:南京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0.5;D923.43


本文编号:2028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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