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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共有中隐名共有人利益问题

发布时间:2019-11-04 23:53
【摘要】:本文旨在研究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前提下,夫妻共同共有房屋情况中,隐名共有人利益问题。而现行理论中,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以来,其适用与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房屋这一情形相结合,更为倾向于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导致了实践中夫妻隐名共有人的利益损失。善意取得制度是否适用于不动产,理论界一直素有争议;本文讨论的情形中,夫妻擅自处分房屋的情况也有待于厘清。本文正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和夫妻房屋共同共有制度分析,得出了肯定不动产适用于善意取得制度的结论并提出了本文讨论的问题,法律过于重视善意第三人利益,忽视了共同共有房屋隐名共有人利益的保护。第二部分分析了隐名共有人的权利保护边缘化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案例分析解释了隐名共有产生的原因及隐名共有人保护的必要性。第三部分列举了域外相关立法状况,提出了我国可借鉴的经验。第四部分对我国立法提出制度谏言和具体建议。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目标。法律乃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如同习近平同志反复强调的:“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本文对于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下,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房屋,隐名共有人利益难以得到救济这一实践中突出的问题,对其进行利益评价和最佳解决方案探索,对当前法律制度规定不够完善的空白进行补充建议,希望能够抛砖引玉,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法制建设的完善贡献一份积极的意义。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3.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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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孙鹏;交易安全及其民商法保护论略[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1995年05期

2 梁慧星;;审理合同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J];法律适用;2012年12期

3 王利明;论无权处分[J];中国法学;2001年03期

4 孙宪忠;论不动产物权登记[J];中国法学;1996年05期

5 王利明;;构建统一的不动产物权公示制度——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J];政治与法律;2014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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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 孙宪忠;[N];中国国土资源报;2011年

2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 法学院教授 王利明;[N];经济参考报;2014年



本文编号:2555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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