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回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0-05-19 10:51
【摘要】: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回是法律赋予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的一项权利,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用以对抗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一种法律手段,同时对解决农村弃耕、抛荒问题及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公平分配都具有积极地作用,虽然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回已经在相关法律中作了明文规定,但在这些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回的规定中,缺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回制度的概念、收回要件、收回程序及收回法律后果的明确规定,这就会一方面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在实施具体收回时缺少明确的法律指引,无法正确地使用权利来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另一方面也可能损害收回的相对方即承包方在收回中的权益,在农村中,收回承包地往往由村干部主导进行,缺乏集体成员的监督,就很有可能出现部分村干部为谋求一些不正当利益而违法收回承包方的承包地或在收回的过程中损害承包方的其他利益,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回制度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首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回的意义,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回的意义是完善该制度的前提,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回对解决农村中出现的弃耕、抛荒现象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有利于实现集体成员内部承包地的公平分配,也是强化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地位的必要手段。其次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回的概念、收回的权利基础、特征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回的权利属性。再次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回的构成要件,包括收回的主体、收回客体、收回的事由。在界定收回主体时,明确成员集体的收回主体地位,村民小组的执行主体地位。再次是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回的程序,主要包括启动程序、执行程序及公示程序,以保障收回的有序实施。最后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回的法律后果,即收回引起土地经营权消灭、土地承包权的保留,同时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内容相应的引起变化。只有从以上五个方面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回制度,才能使该制度得以完整执行,才可以发挥保障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的利益,维护承包方的在收回中的权益,充分发挥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回的功能。
【学位授予单位】:湘潭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3.2
本文编号:2670781
【学位授予单位】:湘潭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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