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意思表示研究
【学位授予单位】:烟台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D923.1
【相似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黄河;真意保留民事行为制度立法刍议兼评《民法典(草案)》总则部分第66条[J];法律适用;2005年03期
2 张文胜;;论真意隐藏行为效力之解释规则——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46条第2款之规定[J];池州学院学报;2018年05期
3 王素珍;文小梅;;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表现形式——行为人主观原因导致的意思表示不真实[J];知识经济;2008年12期
4 潘运华;;故意欠缺真意的意思表示之效力[J];东南学术;2016年03期
5 杨立新;朱巍;;论戏谑行为及其民事法律后果——兼论戏谑行为与悬赏广告的区别[J];当代法学;2008年03期
6 陈铁水;论真意保留的意思表示[J];学术探索;2002年02期
7 潘运华;;心意保留意思表示的效力——兼评三部《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的相关规定[J];现代法学;2016年04期
8 王敬毅;意思欠缺与动机错误[J];外国法译评;1996年04期
9 葛云松;;李珉诉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告酬金纠纷案评析[J];北大法律评论;1998年01期
10 高治;;浅析真实意思保留场合下合同的效力[J];人民司法;2006年04期
相关重要报纸文章 前3条
1 杜梅 邬茗珂;“假名”担保与“真意保留”[N];法治快报(广西政法报);2004年
2 案例编写人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沈燕;民事法律行为虚假表示真意保留的判断[N];人民法院报;2010年
3 陆咸流 ;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几种情形[N];江苏经济报;2012年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7条
1 林玉;虚假意思表示研究[D];烟台大学;2019年
2 刘建;假离婚法律问题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5年
3 孟祥滨;真意保留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5年
4 姚妩;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之比较研究[D];天津商业大学;2014年
5 唐琴;瑕疵意思表示的类型化研究[D];南京理工大学;2007年
6 周立刚;论民事欺诈[D];黑龙江大学;2007年
7 屠春含;当事人民事诉讼行为的评价及处理[D];华东政法学院;2007年
,本文编号:2673359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26733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