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聚合平台著作权侵权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0-10-19 13:13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更新和移动智能设备的普及,视频聚合平台得到了快速发展。与此同时,视频聚合平台的著作权侵权问题也引起了学术界同司法界的关注。视频聚合平台采用的深层链接技术使其可向用户展示被链网站的影视资源,此项新技术的应用不仅打破了视频聚合平台同被链网站、著作权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也给法律适用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如何界定深层链接技术的法律性质,设链行为对信息网络传播权属于直接侵权还是间接侵权,适用何种侵权判定标准,采用何种规制路径等问题均无定论。主流的服务器标准不能适应技术发展的现状,用户感知标准过于主观。著作权人和被链网站通过技术保护措施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救济其合法权益又显得捉襟见肘。文中认为视频聚合平台的设链行为通过著作权法规制更为合理,那么准确界定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内涵和外延便尤为重要。文章从阐释著作权法本质和分析立法渊源两方面出发,对信息网络传播行为予以再界定,得出信息网络传播行为除初始提供行为之外还应包括后续提供行为。并提出构成信息网络传播行为需具备的行为要件和结果要件,前者指向公众提供访问作品的路径,后者指使作品处于可被公众获得并满足其合理需求的状态。通过对信息网路传播行为再界定,得出了视频聚合平台设链行为符合上述要件应受信息网络传播权控制。文中建议引入实质呈现标准的适用,此标准既克服了服务器标准的僵化,又避免因适用用户感知标准造成司法认定难的困境,其着重保护著作权人对作品呈现主体的控制权,符合著作权法的本质和技术发展现状。除此之外还提出对信息网络传播行为进行扩张解释并发布指导案例等完善建议,以维护著作权人和被链视频网站的合法权益,实现互联网视频行业的良性发展。
【学位单位】:天津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9
【中图分类】:D923.41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导论
1.1 选题背景
1.2 研究目的、意义
1.2.1 研究目的
1.2.2 研究意义
1.3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1.3.1 国内研究现状
1.3.2 国外研究现状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1.4.1 研究思路
1.4.2 研究方法
1.5 可能存在的创新之处
第2章 问题的背景:视频聚合平台著作权侵权的新特点
2.1 视频聚合平台相关概念界定及侵权特点
2.1.1 视频聚合平台的概念界定
2.1.2 视频聚合平台侵权特点
2.2 视频聚合平台可能涉及的专有权利
2.2.1 复制权与发行权
2.2.2 信息网络传播权
2.3 视频聚合平台的主体地位及侵权责任
2.3.1 网络内容服务提供者与网络技术服务提供者
2.3.2 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
第3章 问题的提出:视频聚合平台著作权侵权存在规制困境
3.1 侵权判定标准不统一
3.1.1 服务器标准
3.1.2 用户感知标准
3.1.3 实质替代标准
3.2 技术保护措施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不足
3.2.1 技术保护措施规制不足
3.2.2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不足
3.3 举证责任倒置认定侵权的局限
第4章 视频聚合平台著作权侵权行为定性分析
4.1 信息网络传播行为既有认识冲突
4.2 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再界定
4.2.1 基于立法原意
4.2.2 基于著作权法本质
4.2.3 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应包含后续提供
4.3 视频聚合平台设链行为应属信息网络传播行为
第5章 视频聚合平台著作权侵权规制的完善建议
5.1 扩张性解释“信息网络传播行为”
5.2 引入实质呈现标准的适用
5.2.1 实质呈现标准的内涵
5.2.2 实质呈现标准的合理性
5.3 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的作用
5.4 重置破坏技术保护措施的举证责任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2847246
【学位单位】:天津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9
【中图分类】:D923.41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导论
1.1 选题背景
1.2 研究目的、意义
1.2.1 研究目的
1.2.2 研究意义
1.3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1.3.1 国内研究现状
1.3.2 国外研究现状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1.4.1 研究思路
1.4.2 研究方法
1.5 可能存在的创新之处
第2章 问题的背景:视频聚合平台著作权侵权的新特点
2.1 视频聚合平台相关概念界定及侵权特点
2.1.1 视频聚合平台的概念界定
2.1.2 视频聚合平台侵权特点
2.2 视频聚合平台可能涉及的专有权利
2.2.1 复制权与发行权
2.2.2 信息网络传播权
2.3 视频聚合平台的主体地位及侵权责任
2.3.1 网络内容服务提供者与网络技术服务提供者
2.3.2 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
第3章 问题的提出:视频聚合平台著作权侵权存在规制困境
3.1 侵权判定标准不统一
3.1.1 服务器标准
3.1.2 用户感知标准
3.1.3 实质替代标准
3.2 技术保护措施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不足
3.2.1 技术保护措施规制不足
3.2.2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不足
3.3 举证责任倒置认定侵权的局限
第4章 视频聚合平台著作权侵权行为定性分析
4.1 信息网络传播行为既有认识冲突
4.2 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再界定
4.2.1 基于立法原意
4.2.2 基于著作权法本质
4.2.3 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应包含后续提供
4.3 视频聚合平台设链行为应属信息网络传播行为
第5章 视频聚合平台著作权侵权规制的完善建议
5.1 扩张性解释“信息网络传播行为”
5.2 引入实质呈现标准的适用
5.2.1 实质呈现标准的内涵
5.2.2 实质呈现标准的合理性
5.3 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的作用
5.4 重置破坏技术保护措施的举证责任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3条
1 马晓明;;网络视频深度链接侵权定性再探讨[J];中国版权;2015年04期
2 王迁;;“今日头条”著作权侵权问题研究[J];中国版权;2014年04期
3 崔国斌;;加框链接的著作权法规制[J];政治与法律;2014年05期
本文编号:2847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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