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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时代习惯法源的适用——以“顶盆过继案”为样本

发布时间:2021-01-10 13:55
  "顶盆过继案"是我国近年来以民间继承习惯作为裁判依据的经典案例。在前民法典时代的国家法层面,原告有权依继承权获得房屋所有权,但依赠与合同主张获得房屋所有权的请求受诉讼时效限制。"顶盆发丧"与"顶盆过继"作为传统文化中丧礼以及宗祧继承的体现,当代仍以民间风俗的方式存在,该习惯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范以及公序良俗,应产生强效果,即由被告成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留房产,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的原告无法获得遗产。本案若不适用习惯,也可通过房屋折抵被告花费的丧葬费用或原被告之间存在附义务的房屋赠与合同关系等方式达到类似的法律效果。民法典增设兄弟姐妹子女的代位继承,因此原被告都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成立共同继承关系,对房屋共同共有,原告可主张分割遗产,不再适用"顶盆过继"这一习惯法源。 

【文章来源】:法治现代化研究. 2020,4(05)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一、“顶盆过继案”:基本案情与裁判要旨
二、前民法典时代“顶盆过继案”规范层面的争点
    (一)路径一:基于继承权而获得房屋
    (二)路径二:基于赠与合同而获得房屋
三、“顶盆过继案”中继承习惯的司法适用
    (一)民间习惯的法源地位
    (二)中国丧礼文化中“顶盆过继”的传统习惯
    (三)“顶盆过继”作为习惯法源的具体适用
    (四)排除习惯适用后其他可能的救济方式
四、民法典时代“顶盆过继案”的裁判法理
    (一)民法典增设兄弟姐妹子女的代位继承
    (二)共同继承关系下的遗产分割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中国法上基于遗赠发生的物权变动——论《民法典》第230条对《物权法》第29条之修改[J]. 汪洋.  法学杂志. 2020(09)
[2]遗产债务的类型与清偿顺序[J]. 汪洋.  法学. 2018(12)
[3]私法多元法源的观念、历史与中国实践 《民法总则》第10条的理论构造及司法适用[J]. 汪洋.  中外法学. 2018(01)
[4]论《民法总则》第10条中的习惯——以“顶盆过继案”切入[J]. 彭诚信,陈吉栋.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7(05)
[5]论习惯作为民法渊源[J]. 王利明.  法学杂志. 2016(11)
[6]公序良俗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的区分[J]. 于飞.  中国社会科学. 2015(11)
[7]指导性案例法源地位再反思[J]. 雷磊.  中国法学. 2015(01)
[8]论民间规范司法适用的前提和场域[J]. 谢晖.  法学论坛. 2011(03)
[9]论法治理念下的审判智慧——基于顶盆继承案的解读[J]. 尚海涛,龚艳.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 2010(04)
[10]法官如何对待民间规范?——“顶盆过继案”的法理解读[J]. 姜福东.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07(04)



本文编号:2968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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