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直播行为的侵权问题探究
发布时间:2021-02-09 15:36
电子竞技的快速发展,为民众的业余生活带来了新的娱乐方式。近年来,网络游戏直播行为的性质亦成为法律界争论的议题之一,究竟该直播行为是构成侵权,还是构成我国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合理使用,值得深入探究。而对网络游戏直播行为性质的认定,需综合考虑该行为涉及的相关因素,充分明晰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合理使用制度。同时,对该行为,如果并非单纯再现游戏画面,而是为公众带来了新的意义、新的表达或新的功能,能否将此行为认定为"转换性使用",从而进行侵权抗辩,则应考虑"转换性使用"的本土适用可能性以及明晰"转换性使用"与我国著作权法中法定权利的边界,避免造成法律适用的混乱。
【文章来源】:电子知识产权. 2020,(07)CSSCI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转换性使用与合理使用之嫁接
(一)何为转换性使用
1.内容转换的使用行为
2.目的转换的使用行为
(二)转换性使用的本土适用
三、网络游戏直播行为是否构成合理使用
(一)理论争议
(二)网络游戏直播行为是否符合转换性使用
(三)是否侵害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四、网络游戏直播行为的规范化路径
(一)增强权利意识,免钻权利漏洞
(二)树立风险意识,加强市场合作
(三)裁判引领,司法助力
五、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网络游戏直播的法律属性及其利益平衡[J]. 张志伟.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19(02)
[2]著作权转换性使用的本土法释义[J]. 熊琦. 法学家. 2019(02)
[3]Campbell案以来美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演变[J]. 相靖. 知识产权. 2016(12)
[4]电子游戏直播的著作权问题研究[J]. 王迁. 电子知识产权. 2016(02)
本文编号:3025856
【文章来源】:电子知识产权. 2020,(07)CSSCI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转换性使用与合理使用之嫁接
(一)何为转换性使用
1.内容转换的使用行为
2.目的转换的使用行为
(二)转换性使用的本土适用
三、网络游戏直播行为是否构成合理使用
(一)理论争议
(二)网络游戏直播行为是否符合转换性使用
(三)是否侵害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四、网络游戏直播行为的规范化路径
(一)增强权利意识,免钻权利漏洞
(二)树立风险意识,加强市场合作
(三)裁判引领,司法助力
五、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网络游戏直播的法律属性及其利益平衡[J]. 张志伟.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19(02)
[2]著作权转换性使用的本土法释义[J]. 熊琦. 法学家. 2019(02)
[3]Campbell案以来美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演变[J]. 相靖. 知识产权. 2016(12)
[4]电子游戏直播的著作权问题研究[J]. 王迁. 电子知识产权. 2016(02)
本文编号:302585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30258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