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社会对公民个人信息立法保护的要求
发布时间:2021-02-11 05:41
个人信息的界定有隐私型和识别型两种定义模式,目前学界主要采取第二种定义。风险社会的发展给公民个人信息带来许多新风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相关罪行呈现高发趋势,但由于当下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不够全面,因此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保护需要进一步完善。风险社会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带来更大风险的原因主要包括个人信息价值提升、收集信息成本低、缺乏信息保护意识、收集主体随意、收集手段便捷和法律法规的不完善。需要注意的是,这些风险不同于传统社会的风险,为了适应风险社会的发展,法律应当适度让步。目前个人信息立法相对于风险社会的发展而言具有滞后性,建立起立体的法律体系才能更好地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在进行个人信息立法保护时应当坚持刑法谦抑性原则、秩序原则和效益原则。
【文章来源】:统计与管理. 2020,35(09)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个人信息风险与立法状况
(一)案件数量总体增多
(二)个人信息立法不完善
二、个人信息风险增大的原因
(一)个人信息的价值提升
(二)信息收集成本极低
(三)收集手段的便捷、隐蔽
(四)信息主体缺乏保护意识
(五)收集主体的随意性
三、风险社会对个人信息立法的要求
(一)风险社会要求完善个人信息的立法保护
(二)个人信息立法应当坚持刑罚谦抑原则
(三)个人信息立法应当坚持秩序原则
(四)个人信息立法应当坚持效益原则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中英个人信息犯罪比较研究[J]. 陈梦寻.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6)
[2]美国网络中立原则的兴废[J]. 谢永江,杨慕青.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5)
[3]数据匿名化的法律规制[J]. 董新新.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9(02)
[4]欧盟个人数据保护法上的反自动化决策权研究[J]. 张建文,李锦华.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2)
[5]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判决实证研究——以2015-2018年335份相关生效判决为样本[J]. 文立彬.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1)
[6]论个人信息保护的目的——以个人信息保护法益区分为核心[J]. 高富平. 法商研究. 2019(01)
[7]风险社会理论引入刑事立法的反思性审视[J]. 叶良芳. 贵州省党校学报. 2018(06)
[8]“老赖”的“被遗忘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的改革思路[J]. 梁子琦.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8(06)
[9]我国公民个人信息跨境流动的刑法保护[J]. 陈宁.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6)
[10]个人信息权刑事保护革新与优化[J]. 文立彬.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18(10)
博士论文
[1]美国刑事诉讼法对隐私权的保护[D]. 王芳.山东大学 2012
硕士论文
[1]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研究[D]. 张燕云.山西大学 2019
[2]风险社会视域下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D]. 张梦.黑龙江大学 2019
[3]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益厘清[D]. 陈双贺.中国政法大学 2019
[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研究[D]. 李玮.武汉大学 2017
[5]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的风险规制研究[D]. 盛震超.西南政法大学 2017
[6]完善我国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D]. 王晨晨.南京师范大学 2016
[7]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构建[D]. 孙鹏.华东政法大学 2015
[8]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研究[D]. 杨乐.贵州民族大学 2014
本文编号:3028618
【文章来源】:统计与管理. 2020,35(09)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个人信息风险与立法状况
(一)案件数量总体增多
(二)个人信息立法不完善
二、个人信息风险增大的原因
(一)个人信息的价值提升
(二)信息收集成本极低
(三)收集手段的便捷、隐蔽
(四)信息主体缺乏保护意识
(五)收集主体的随意性
三、风险社会对个人信息立法的要求
(一)风险社会要求完善个人信息的立法保护
(二)个人信息立法应当坚持刑罚谦抑原则
(三)个人信息立法应当坚持秩序原则
(四)个人信息立法应当坚持效益原则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中英个人信息犯罪比较研究[J]. 陈梦寻.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6)
[2]美国网络中立原则的兴废[J]. 谢永江,杨慕青.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5)
[3]数据匿名化的法律规制[J]. 董新新.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9(02)
[4]欧盟个人数据保护法上的反自动化决策权研究[J]. 张建文,李锦华.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2)
[5]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判决实证研究——以2015-2018年335份相关生效判决为样本[J]. 文立彬.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1)
[6]论个人信息保护的目的——以个人信息保护法益区分为核心[J]. 高富平. 法商研究. 2019(01)
[7]风险社会理论引入刑事立法的反思性审视[J]. 叶良芳. 贵州省党校学报. 2018(06)
[8]“老赖”的“被遗忘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的改革思路[J]. 梁子琦.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8(06)
[9]我国公民个人信息跨境流动的刑法保护[J]. 陈宁.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6)
[10]个人信息权刑事保护革新与优化[J]. 文立彬.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18(10)
博士论文
[1]美国刑事诉讼法对隐私权的保护[D]. 王芳.山东大学 2012
硕士论文
[1]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研究[D]. 张燕云.山西大学 2019
[2]风险社会视域下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D]. 张梦.黑龙江大学 2019
[3]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益厘清[D]. 陈双贺.中国政法大学 2019
[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研究[D]. 李玮.武汉大学 2017
[5]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的风险规制研究[D]. 盛震超.西南政法大学 2017
[6]完善我国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D]. 王晨晨.南京师范大学 2016
[7]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构建[D]. 孙鹏.华东政法大学 2015
[8]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研究[D]. 杨乐.贵州民族大学 2014
本文编号:3028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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