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民法论文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独创性判断存在的争议与解决

发布时间:2021-03-03 14:02
  我国对布图设计专有权采用登记取得原则,具有独创性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受专有权保护的前提条件。在审理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件中,判断原告要求保护的布图设计是否具有独创性,还存在着不同观点之争。通过分析布图设计是否具有独创性的三种不同观点,认为在具体案件中应根据原、被告陈述的意见及举证来判断涉案登记备案的布图设计是否具有独创性,该处理规则有利于平衡各方利益,促进布图设计产业发展。 

【文章来源】:电子知识产权. 2020,(03)CSSCI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独创性的法律解读
    (一)具有独创性是布图设计受专有权保护的前提条件
    (二)布图设计独创性内涵的法律解读
二、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件中独创性的判断方法存在的争议
    (一)直接认定登记备案的布图设计具有独创性
    (二)先中止案件将独创性与否的争议交由法定机关在撤销程序中解决后,再恢复案件的审理
    (三)根据原、被告的陈述意见及举证判断涉案登记备案的布图设计是否具有独创性
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独创性判断争议的解决
    (一)能否直接推定登记备案的布图设计具有独创性
    (二)能否先中止案件将独创性与否的争议交由法定机关在撤销程序中解决后,再恢复案件的审理
    (三)应根据原、被告陈述的意见及举证来判断涉案登记备案的布图设计是否具有独创性,以平衡各方利益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备案制度存在的问题与修改建议[J]. 祝建军.  知识产权. 2019(09)
[2]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司法保护有关问题的思考[J]. 祝建军.  知识产权. 2016(09)



本文编号:3061392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3061392.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01f45***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