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外自认在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中的适用
发布时间:2021-06-21 18:17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常难以确定权利人所受损害或侵权人非法获利的具体数额,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只能参考多种因素适用法定赔偿。侵权人在诉讼外的自认往往是重要证据之一,对判赔金额产生较大影响。本案被告在微信公众号中发布了自认信息,成为顶格判赔的重要依据。法院在对被告诉讼外自认的可信度进行合理审查后,结合原告举证的其它侵权证据,认定被告侵权获利丰厚,并全额支持了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
【文章来源】:中华商标. 2020,(Z1)
【文章页数】:4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诉讼外限制性自认的效力[J]. 杨夏. 人民司法(案例). 2018(26)
[2]自认若干问题初探[J]. 陈祥龙,杨永华.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2003(01)
本文编号:3241165
【文章来源】:中华商标. 2020,(Z1)
【文章页数】:4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诉讼外限制性自认的效力[J]. 杨夏. 人民司法(案例). 2018(26)
[2]自认若干问题初探[J]. 陈祥龙,杨永华.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2003(01)
本文编号:324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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