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绿色原则”实现民法典合同编的准则功能
发布时间:2021-06-23 02:18
2020年5月28日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世界上首部将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原则加以规定的民法典,它将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纳入从事民事活动时民事主体的限制性义务中,这无疑深刻落实了绿色发展理念。但"绿色原则"无疑对民法典合同编提出了挑战,要求公法与私法能够有效对接。因此本文从"绿色原则"内涵入手,分析合同编绿色化的争议和必要性,进而提出相应的制度,希望能为相关法律规范调整提供一定的建议。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20,(29)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什么是“绿色原则”
二、将“绿色原则”纳入民法典合同编的意义
(一)民法典合同编绿色化存在的争议
(二)民法典合同编绿色化的必要性
三、民法典合同编绿色化的基本方式
(一)合同效力的绿色化
(二)合同履行的绿色化
(三)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绿色化
(四)合同解释的绿色化
四、结语
本文编号:3244018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20,(29)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什么是“绿色原则”
二、将“绿色原则”纳入民法典合同编的意义
(一)民法典合同编绿色化存在的争议
(二)民法典合同编绿色化的必要性
三、民法典合同编绿色化的基本方式
(一)合同效力的绿色化
(二)合同履行的绿色化
(三)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绿色化
(四)合同解释的绿色化
四、结语
本文编号:3244018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32440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