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同管理可撤销合同制度中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发布时间:2021-08-20 22:11
可撤销合同制度自我国《合同法》颁布以来,得到了国内专家学者和立法者的普遍认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可撤销合同制度在企业合同管理中被越来越重视,但是对它的研究相对较少。本文首先从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出发,阐述了可撤销合同的定义、性质和特征,然后分析了当前企业合同管理中可撤销合同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完善对策。通过对我国可撤销合同制度存在问题的分析与完善,以期能够为我国以后在可撤销合同制度管理和企业的合同管理上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文章来源】:企业改革与管理. 2020,(20)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可撤销合同概念
(一)可撤销合同的定义和性质
(二)可撤销合同的特征
二、我国可撤销合同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未纳入可撤销合同范围
(二)情势变更未纳入可撤销合同范围
(三)第三人实施的胁迫、欺诈行为在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
三、我国可撤销合同制度的完善
(一)增列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的范围
(二)从立法层面确立情势变更制度
(三)将第三人实施的胁迫、欺诈行为纳入可撤销合同范围
四、总结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劳动合同效力“二元评价机制”理论分析[J]. 尹悦. 行政科学论坛. 2020(04)
[2]合同因隐藏的不合意无效与重大误解可撤销的选择——以法的经济学分析为视角[J]. 胡雨涵. 环渤海经济瞭望. 2019(09)
硕士论文
[1]股权转让合同可撤销情形的认定[D]. 谢金益.西南科技大学 2019
本文编号:3354323
【文章来源】:企业改革与管理. 2020,(20)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可撤销合同概念
(一)可撤销合同的定义和性质
(二)可撤销合同的特征
二、我国可撤销合同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未纳入可撤销合同范围
(二)情势变更未纳入可撤销合同范围
(三)第三人实施的胁迫、欺诈行为在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
三、我国可撤销合同制度的完善
(一)增列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的范围
(二)从立法层面确立情势变更制度
(三)将第三人实施的胁迫、欺诈行为纳入可撤销合同范围
四、总结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劳动合同效力“二元评价机制”理论分析[J]. 尹悦. 行政科学论坛. 2020(04)
[2]合同因隐藏的不合意无效与重大误解可撤销的选择——以法的经济学分析为视角[J]. 胡雨涵. 环渤海经济瞭望. 2019(09)
硕士论文
[1]股权转让合同可撤销情形的认定[D]. 谢金益.西南科技大学 2019
本文编号:3354323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3354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