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分商标的使用行为或构成侵权——评“好医生”诉“平安好医生”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2-11-06 17:19
对核准注册的商标进行拆分使用,不能以符合所谓的商业性使用习惯,而当然视为是对注册商标的使用。如果该使用行为改变了商标的显著性特征,导致了相关公众的混淆,侵入他人依法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领域,则构成商标侵权,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基本案情
法院裁判
案例注解
一、商标专有使用权中的“专用权”与“禁止权”
二、对核准注册商标的拆分使用行为,超出商标权专用权的范围
三、具体分析
本文编号:370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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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法院裁判
案例注解
一、商标专有使用权中的“专用权”与“禁止权”
二、对核准注册商标的拆分使用行为,超出商标权专用权的范围
三、具体分析
本文编号:370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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