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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涉外同性婚姻在我国的承认

发布时间:2017-04-27 02:13

  本文关键词:论涉外同性婚姻在我国的承认,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同性婚姻,因为最早产生于同性别的两个人之间,因此又被称为是“同性恋婚姻”。同性恋经过了盲目崇拜时期、被迫害时期、定罪入病时期,再到除罪去病化时期,时至今日,世界上已经有包括荷兰、比利时、加拿大、德国等19个国家和地区在不同的程度上,分别以婚姻、民事结合、家庭或者注册伴侣的形式赋予了同性婚姻的合法地位。同性婚姻在西方社会得到了广泛的关注以及承认。而在我国,目前却还没有合法化。 尽管如此,我国适龄青年的婚姻家庭观念较之过去,已经发生了巨大改变。和传统婚姻家庭观相比,现代婚姻家庭观的个人本位主义更加注重个人情感。这就为我国承认涉外同性婚姻奠定了思想基础。同时,艾滋病的肆意传播、同性婚姻对传统婚姻的威胁、同性婚姻对于我国法律权威的挑战以及同性恋者平等权、婚姻家庭权和人身安全权等权利缺乏应有的保障的现状,都表明涉外同性婚姻的承认问题在我国目前来说,是非常必要的。 另一方面,在我国想要承认涉外同性婚姻,还存在着包括立法和司法在内的不少障碍。法律的道德化、传统家庭观念的影响以及学界学者对同性婚姻立法的反对,这些都是涉外同性婚姻在我国得到承认的“拦路虎”。而我国司法机关在处理同性婚姻的承认案件时,一概的都是以“公共秩序保留”为由选择予以回避。加之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价值观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公序良俗”的影响,给原本就困难重重的涉外同性婚姻承认进程,再次增添阻碍。 全球经济的飞速发展,各国人民也进行着广泛而频繁的国际人员流动,是否承认外国或外法域同性婚姻关系这一问题已经摆在了我们面前。各国对于同性婚姻态度不一的立法状况和国际人员的频繁流动,,必然使得这一方面的国际私法问题凸显。我国同性婚姻合法化进程也许还很遥远,但是我国立法机关应该充分发挥其应有的职能,在宪法和民法上先着手确认同性恋者的基本权利,积极借鉴其他国家成果的经验,结合自身情况为己所用,最终对于具体法律问题进行明确的规定以推进涉外同性婚姻在我国承认的进程。
【关键词】:同性婚姻 承认 公共秩序
【学位授予单位】:湘潭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1;D923
【目录】:
  • 摘要4-5
  • Abstract5-8
  • 第1章 绪论8-13
  • 1.1 选题的目的和意义8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8-11
  • 1.2.1 国内研究现状8-9
  • 1.2.2 国外研究现状9-11
  • 1.3 文章的主要内容11-12
  • 1.4 论文的创新之处12-13
  • 第2章 同性恋与同性婚姻13-18
  • 2.1 同性恋的产生及其演变13-14
  • 2.2 同性婚姻的定义14-15
  • 2.3 同性婚姻的基本形式15-16
  • 2.3.1 婚姻15
  • 2.3.2 民事结合(Civil Union)15-16
  • 2.3.3 家庭伴侣(family partnerships)或注册伴侣关系(Registered Partnerships)16
  • 2.4 同性婚姻的发展16-18
  • 第3章 我国承认涉外同性婚姻的必要性18-26
  • 3.1 婚姻价值观的改变18-19
  • 3.1.1 传统婚姻家庭观18-19
  • 3.1.2 现代婚姻家庭观19
  • 3.2 同性婚姻得到国际社会的逐渐认可19-20
  • 3.3 同性结合制度是控制艾滋病传播的需要20-21
  • 3.4 承认同性婚姻是对传统婚姻的保护21-22
  • 3.5 承认同性婚姻保护了我国法律的权威性22-23
  • 3.6 同性恋者的人权需要保护23-26
  • 3.6.1 同性恋者的平等权需要保护23-24
  • 3.6.2 同性恋者的婚姻家庭权需要保护24
  • 3.6.3 同性恋者的人身安全权需要保护24-26
  • 第4章 我国承认涉外同性婚姻的障碍26-31
  • 4.1 主要立法障碍26-29
  • 4.1.1 法律道德化26-27
  • 4.1.2 传统家庭观念的影响27
  • 4.1.3 法学界学者对于同性婚姻立法的反对27-29
  • 4.2 主要司法障碍29-31
  • 4.2.1 公共秩序保留原则29-30
  • 4.2.2 善良风俗30-31
  • 第5章 我国承认涉外同性婚姻之具体办法31-36
  • 5.1 在宪法上确认同性恋者的基本权利31-32
  • 5.2 在民法上确认同性恋者的基本权利32-33
  • 5.3 积极借鉴他国经验33-34
  • 5.4 对具体法律问题进行明确规定34-36
  • 5.4.1 涉外收养问题34-35
  • 5.4.2 涉外继承问题35-36
  • 参考文献36-38
  • 致谢38-39
  • 附录A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39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孟昭文;加拿大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制度初探[J];当代法学;2005年02期

2 陶鑫;;我国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探讨[J];法制与经济(下旬);2011年02期

3 王鹤;;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理分析[J];法制与社会;2008年10期

4 项淑芳;;论全球化视野下我国公共秩序保留制度[J];经营管理者;2008年12期

5 王歌雅;;论同性恋者婚姻权的法律规制[J];甘肃社会科学;2008年01期

6 迟颖;;法律行为之精髓——私法自治[J];河北法学;2011年01期

7 应飞虎;;弱者保护的路径、问题与对策[J];河北法学;2011年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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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王乃信;当前国内对同性恋问题的不同观点[J];医学与哲学;1998年06期

10 姜正军,莫晓宇,吴展;当代中国视野下传统法律文化评析[J];中华文化论坛;2001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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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329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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