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和最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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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普世价值的提出”和“人权入宪”作为中国政治法律生活中的标志性事件,表明党和国家领导人想要在既有的共产主义理念中加入某种自由主义元素,承认其与当下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共通之处。这就牵扯到价值共识的问题。辛亥革命就是失之缺乏革命共识,其革命共识止于革命自身。本文之写作,意在“为国家共识的可能转型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持和概念储备”。 本文从论证“法律的概念”,到论述“根本法”和“最高法”的概念,进而论述“根本法和最高法”可以在“政治主权-制宪权-法律主权”三个权力的相互关系中得到体现。同时,本文对于作为政治主权者的人民及其历史结构进行了多种角度的论述。 通过对比东西方的国家起源问题,本文试图说明东西方的宪法文化之差异原因。同时,本文认为,中国的宪法传统就是一种文治传统:君主以“政治宣言”的形式,宣称自己统治的合法性和神圣性,同时可以聚合人心,并进行自我约束;然而这种自我宣称式的自我制约,归根结底是比较无力的。 这种文治色彩在建国后并没有丧失,反而隐含于中国的宪法文本与宪法精神中,作为党的政治宣言和凝聚人心的宪法根本法而存在。 而从文治到法治,已经成为中国必须进行的变革。为辅助此种变革,本文进行了现有宪法根本法的深度规范分析,同时设想了许多具体的制度,考虑如何真正在制度的层面上实践党提出的推进法治发展、推进党政分开的目标。并将基本权利保障和构建宪法实现的“政治主权者人民”的“主权能力”相联系,将基本权利保障同“最低限度的司法审查”相联系。 总之,本文论证,从中国问题的提出,到根本法和高级法基本理论建构,到中国国情与西方文化差异的起源和中国的文治传统,再到分析目前的中国宪法文本的分析,最后实现从传统的文治宪法向法治宪法的过渡,并提出自己的制度构想。
【关键词】:根本法 人民主权 制宪权 党的领导 最低限度的司法审查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1
【分类号】:D921
【目录】:
- 摘要4-5
- ABSTRACT5-10
- 导论10-20
- 一、本文的主要内容10-13
- 二、一些需要特别强调的问题13-20
- 第一章 问题的缘起20-40
- 第一节 本章导论20-22
- 一、本章的主要论证内容20-21
- 二、本章的特别论证内容21-22
- 第二节 人权入宪与普世价值22-32
- 一、人权入宪22-25
- 二、普世价值25-32
- 第三节 宪政百年一轮回32-34
- 第四节 题目的缘起和常识理性34-40
- 一、题目的缘起——其欲实现之价值34-35
- 二、论文写作的基石——常识理性35-40
- 第二章 根本法和最高法的理论建构40-101
- 第一节 本章导论40-48
- 一、概述40-41
- 二、本章所论证的主要内容41-46
- 三、本章所主要论述的特别内容46-48
- 第二节 法律是什么?48-55
- 一、从哈特的“法律的概念”谈起49-50
- 二、波斯纳的态度50-51
- 三、主权者的法律51-55
- 四、小结55
- 第三节 何为根本法和最高法?55-73
- 一、根本法和最高法的概念56-68
- 二、历史的根本法和最高法分析68-72
- 三、小结72-73
- 第四节 作为根本法和最高法的创制主体——兼论根本法的古今分野73-101
- 一、作为政治主权者的人民73-92
- 二、再论制宪权及其主体92-101
- 第三章 中国的文治宪法传统101-150
- 第一节 本章导论101-103
- 一、本章的论证逻辑101
- 二、本章论述的主要内容101-103
- 第二节 对比东西方的宪法传统的源头103-131
- 一、本节论证之前提条件:具有利己心的先民和人的意志自由103-104
- 二、东方生产方式下国家的产生方式奠定了东方宪法传统104-110
- 三、西方生产模式下国家的产生110-116
- 四、对于东方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说明(见附录5)116
- 五、东西方宪政源头的对比116-131
- 第三节 中国的文治宪法传统131-150
- 一、关于文治宪法的概念131-133
- 二、中国的文治宪法传统133-148
- 三、略述中国文治宪法传统的现代化重新塑造可能148-150
- 第四章 论中国宪法的根本法和最高法150-176
- 第一节 本章导论150-152
- 第二节 党的领导在中国社会主义宪法中的地位152-161
- 一、党的领导在中国社会主义宪法中的地位153-158
- 二、中国宪法的主体性修辞存在问题吗?158-160
- 三、良性违宪问题160-161
- 第三节 中国宪法中的国家根本法161-173
- 一、国家和人民利益至上162-164
-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164-165
- 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165-169
- 四、民主集中制169-170
- 五、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即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170-173
- 第四节 中国宪法根本法的实现方式——党的行动173-176
- 第五章 从文治宪法到法治宪法176-244
- 第一节 本节导论176-179
- 一、本章论述的主要内容和逻辑关系176
- 二、本章的主要论述内容176-179
- 第二节 从文治到法治的必要性179-194
- 一、文治传统的现实解读179-181
- 二、文治的社会基础181
- 三、文治社会基础还存在吗?181-186
- 四、法治应该缓行吗?186-188
- 五、从文治到法治的必要性188-194
- 第三节 从文治到法治的可能性194-197
- 一、非常政治到日常政治——在党的领导下,从文治逐步向法治的过渡(见附录6 )194
- 二、文治传统到法治传统的可能路径194-197
- 第四节 具有文治特点的中国宪法根本法的法治化197-239
- 一、“中国”国家和中国人民利益至上197-203
-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203-220
- 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220-234
- 四、民主集中制234-236
- 五、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236-239
- 第五节 宪法的规范化实施239-244
- 一、本小节的总体思路的说明240-241
- 二、关于最低限度的司法审查(见附录7)241
- 三、法律主权内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终极的违宪审查权241-243
- 四、党的制宪权是其进行宪法解释和施行具体违宪审查的基础243-244
- 结论244-246
- 参考书目246-254
- 后记254-255
- 附录1255-261
- 附录2261-272
- 附录3272-281
- 附录4281-297
- 附录5297-305
- 附录6305-320
- 附录73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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