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宪法论文 >

通过完善立法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21-10-07 20:22
  基层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首要任务,也是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但是当前支持基层治理的法律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发展变化的需要,特别是在自治主体的确定、自治经费筹措、自治主体职责范围和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立法不敷用,急需通过完善立法以此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19,(01)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基层治理面临的形势问题
    (一) 社会结构发生变化导致阶层群体冲突增加
    (二) 社会因开放而产生的流动性问题增多
    (三) 自我意识提升导致冲突烈度更强
    (四) 价值真空引发社会管理失范
二、基层治理中需要的法律支持存在明显的不足与缺陷
    (一) 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管理的规定不符合发展的要求
    (二) 基层组织的职责边界不明, 陷入失控状态
    (三) 村民委员会的经费保障缺乏法律规定
    (四) 基层组织管理干部能力建设严重滞后
三、通过完善立法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几点思考
    (一) 废除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属地选任的法律规定
    (二) 以罗列加排除方式明确基层组织的职责
    (三) 完善立法, 确保村民委员会的经费保障
    (四) 通过立法扩展基层组织管理队伍的来源和建设的途径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传承“枫桥经验”创新司法改革[J]. 李少平.  法律适用. 2018(17)
[2]压力型体制下基层政府的调适行动与社会治理的行政化[J]. 梁玉柱.  社会主义研究. 2018(04)
[3]社会治理创新与全球化:社会组织、社区建设与社会工作[J]. 陈社英,徐屹帆.  社会与公益. 2018(07)
[4]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主要问题和法律建议[J]. 石朝勇.  重庆行政(公共论坛). 2017(05)
[5]中国基层社会治理为何失效?[J]. 张静.  文化纵横. 2016(05)
[6]城市社区居委会“去行政化”何以可能?[J]. 孙柏瑛.  南京社会科学. 2016(07)
[7]内卷化省思:重解基层治理的“改而不变”现象[J]. 马卫红.  中国行政管理. 2016(05)
[8]城市街道办事处职能定位及其体制改革:基于任务型组织的分析[J]. 吴非,笪素林.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02)



本文编号:3422705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anfalw/3422705.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e73ab***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