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宪法论文 >

论我国设区的市对雄安新区立法权配置的启示

发布时间:2021-11-13 11:00
  雄安新区作为践行国家新发展理念的现代化试验城市,合理的立法权限配置是为其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的前提。通过分析设区的市立法权行使困境,以设区的市立法权限为依托,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国家赋予新区建设的创新先试优势,探索合理扩张立法权的可能性,并根据新区当前规划与实际需要,优化立法工作机制,适应京津冀协同大局,构建更具创新性与开放性的立法权配置方案。 

【文章来源】: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0,17(10)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我国设区的市立法权行使概况
    (一)我国设区的市立法权行使现状
    (二)我国设区的市立法权行使的困境
二、雄安新区借鉴设区的市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必要性: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迫切需要
    (二)可行性:汲取设区的市立法的不足
三、雄安新区立法权配置构想
    (一)探索立法权力扩张可能性
    (二)优化立法工作机制
    (三)适应京津冀协同大局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报请批准制度的困境与出路——以《立法法》第72条为核心[J]. 姜孝贤.  北方论丛. 2019(03)
[2]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保护:进展、效果与对策[J]. 李惠茹,杨丽慧.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01)
[3]论设区的市的立法权:权限范围与权力行使[J]. 程庆栋.  政治与法律. 2015(08)



本文编号:3492903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anfalw/3492903.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bfcb9***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