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宪法论文 >

澳门特区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审查方式与标准研究——与香港司法复核程序的比较

发布时间:2021-12-11 04:19
  港澳特别行政区成立后,在原有法律体制的基础上,发展出各具特色的行政诉讼制度。两个特区在司法组织与法律渊源、具体诉讼程序与方式等方面都有极大差别。实践中,香港法院通过司法复核申请条件、审查范围和审查标准的调整,实现了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强制约功能,与之相较,澳门特区虽然在法律规定上既确定了广泛的起诉主体,又明确了对规范的审查程序,但总体呈现一种谨慎谦抑的司法哲学。 

【文章来源】: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9,34(06)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司法组织与法律渊源的区别
二、诉讼程序的差异
    (一)诉讼类型
    (二)管辖法院
    (三)申请与许可
    (四)上诉及审级
三、特区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审查程度分析
    (一)诉讼门槛的设置
    (二)审查范围的扩张
    (三)审查标准的调整
四、结语



本文编号:3533997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anfalw/3533997.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430d2***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