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宪法论文 >

论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护——以《宪法解释程序法》(专家建议稿)为视角

发布时间:2021-12-18 06:41
  我国1982年宪法第二章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2004年宪法修正案进一步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制定法意义上,我国公民基本权利有了越来越完善的宪法依据。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从我国宪法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实践来看,公民基本权利保护条款仍停留在纸面上,实施宪法、保护公民基本权利,就必须建立公民寻求宪法救济的途径。由韩大元等国内学者起草的《宪法解释程序法》(专家建议稿)为公民基本权利保护规定了抽象审查性宪法解释请求权与建议权、具体审查性宪法解释请求权、公民个人请求宪法解释权,文章对这三种保护路径进行分析,并对其规定的合理性提出建议。 

【文章来源】:绥化学院学报. 2018,38(03)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宪法保护现状及专家建议稿的规定
二、专家建议稿对公民基本权利保护的制度设计
    (一) 公民基本权利的事前保护。
    (二) 公民基本权利在诉讼中的保护。
    (三) 公民基本权利保护之宪法诉愿制度。
三、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我国宪法解释的提起人[J]. 马岭.  财经法学. 2015(04)



本文编号:3541843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anfalw/3541843.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f2135***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