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员会试点:宪法视野下监察权分配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5-05-12 03:29
十八届六中全会后,中央推进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步伐,监察委员会成为改革中新设的重要机构,具有权力授予级别高、独立性强、监察权能大的特点。任何一项改革必然会涉及权力分配的问题,在试点设立监察委员会背后的,是对现行宪法确立的权力分配模式进行的大整合。实现监察权的独立是保证监察效能的前提,而监察权的过分膨胀会带来始料未及的后果,这就要求在宪法的视野下,分析如何合理分配监察权、如何处理监察委员会与相关机构的职权关系,进而保证在宪法格局大致稳定的前提下,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监察制度在宪法文本中的演变
二、当前监察权分配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 纪检监察双重体制
(二) 行政监察机关受到行政体制制约
(三) 纪检机关调查权合宪性存在质疑
(四) 人大监督、审计监督效能有限
三、监察委员会的监察权分配模式分析
(一) 监察权由权力机关直接授予
(二) 吸收其他监督机关的监察权
(三) 监察权与侦查权相协调衔接
四、结语
本文编号:4045100
【文章页数】: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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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察制度在宪法文本中的演变
二、当前监察权分配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 纪检监察双重体制
(二) 行政监察机关受到行政体制制约
(三) 纪检机关调查权合宪性存在质疑
(四) 人大监督、审计监督效能有限
三、监察委员会的监察权分配模式分析
(一) 监察权由权力机关直接授予
(二) 吸收其他监督机关的监察权
(三) 监察权与侦查权相协调衔接
四、结语
本文编号:404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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