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不作为认定及追责研究
本文关键词:行政不作为认定及追责研究 出处:《黑龙江大学》2016年硕士论文 论文类型:学位论文
【摘要】:自2003年“非典”疫情发展后,行政不作为现象开始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近年来,尤其是行政诉讼法修改后,行政不作为引起的诉讼案件越发明显地增多。虽然随着行政法治的进步,在行政不作为责任追究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关于行政不作为的研究还不够成熟,一些问题仍然存在,发现问题并找出相应对策对推动法治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全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对行政不作为的行为进行认定,通过对学者当前的理论研究,对行政不作为的概念进行界定,厘清相关的概念,进而对青岛“天价大虾”事件中的行政行为从法律的角度进行思考。第二部分是从行政不作为法律责任的认定角度进行研究,出现行政不作为行为后,行政主体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认定角度主要包括主体要件、主观要件、行为要件以及损害后果要件,综合以上要素后分析认定行政不作为的法律责任。最后两部分包括对我国现行的行政不作为追责机制研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以及司法机关都可以对行政不作为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但是当前我国对行政不作为的责任追究效果并不理想,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面对呈现出的问题必须找出相对应的解决办法,从而保障行政不作为法律责任追究能切实得到执行,加快行政法治建设的步伐。
[Abstract]:Since 2003 "SARS" epidemic development, the phenomenon of administrative omission began to cause widespread concern in society, in recent years, especially after the amendment of the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Law. With the progress of administrative rule of law, some achievements have been made in the accountability of administrative omission, but the research on administrative omission is not mature enough. Some problems still exist. It is important to find out the problems and find out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to promote the progress of the rule of law. The full text is divided into three parts: the first part of the act of administrative inaction to identify. Through the current theoretical study of scholars, the concept of administrative omission is defined and related concepts are clarified. The second part is to study the legal liability of administrative omission after the occurrence of administrative omission. The administrative subject should bear the corresponding legal responsibility for its own behavior. Its determination angle mainly includes the subjective element, the subjective element, the behavior element and the damage consequence element. The last two parts include the research on the current mechanism of accountability of administrative omission in our country, the power organs. Administrative organs and judicial organs can be responsible for administrative omission. But at present, the effect of accountability for administrative omission in China is not ideal, there are still some problems. In the face of the problems presented we must find corresponding solutions so as to ensure that the investigation of legal responsibility for administrative omission can be carried out effectively and speed up the pace of the construction of administrative rule by law.
【学位授予单位】:黑龙江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22.1
【相似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庞明礼;对行政不作为的理论探讨[J];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00年03期
2 孙_";;如何遏制“行政不作为”现象[J];中国经济快讯;2001年10期
3 张忠;行政不作为概念论略[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04期
4 潘晓宁;关于行政不作为及其救济的理论探析[J];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02期
5 刘登山;;给“行政不作为”号脉开方[J];今日海南;2002年02期
6 应松年,熊菁华;解读“行政不作为”[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3年09期
7 湛中乐;浅谈遏止“行政不作为”[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3年09期
8 傅思明;“行政不作为”的后果、责任与司法救济[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3年09期
9 卢厚汉;浅论预防性卫生工作中的行政不作为[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2003年03期
10 盛大林;向“行政不作为”敲响警钟[J];中州统战;2003年10期
相关会议论文 前10条
1 闫尔宝;;行政不作为重述——界定与审查[A];财产权与行政法保护——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论文集[C];2007年
2 宋雅芳;杨会永;;行政不作为裁量权的司法审查[A];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10年会论文集[C];2010年
3 曹中海;;论对明示拒绝型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司法审查——以行政作为与不作为的界分为起点[A];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二届学术讨论会论文集[C];2011年
4 宋黎晓;闫林;白云;;论行政不作为的合法性审查——以课以义务诉讼案件审理模式为中心[A];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二届学术讨论会论文集[C];2011年
5 杜仪方;;从三鹿事件看我国行政不作为赔偿的法律空间[A];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10年会论文集[C];2010年
6 钱焰青;;行政不作为的构成要件与行政复议审查研究[A];2004年政府法制研究[C];2004年
7 王必伟;王乐;;反思与构想:行政不作为国家赔偿司法审查规则之新考量[A];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二届学术讨论会论文集[C];2011年
8 顾瑞珍;;环境保护总局:把环境执法工作作为环境保护重中之重[A];中国科协2005年学术年会37分会场“生态经济与中小城市可持续发展”分会论文集[C];2005年
9 卢厚汉;;浅论预防性卫生工作中的行政不作为[A];新世纪预防医学面临的挑战——中华预防医学会首届学术年会论文摘要集[C];2002年
10 高峗燕;;行政不作为国家赔偿因果关系探析[A];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二届学术讨论会论文集[C];2011年
相关重要报纸文章 前10条
1 刘强;佛山城区审结一起行政不作为案[N];人民法院报;2000年
2 本报评论员;长效治理“行政不作为” 真抓实干促发展[N];南昌日报;2011年
3 记者 黎光;“三默认”制度直指行政不作为[N];海口晚报;2013年
4 王君琦;行政不作为是一种“懒政”[N];北京日报;2003年
5 曹凤中 周国梅;环境保护行政不作为问题深层分析[N];中国环境报;2003年
6 王卫华;四项措施治理行政不作为[N];中国环境报;2005年
7 陈易夫 华笙;遏制“行政不作为”应有所为[N];法制日报;2001年
8 刘武俊;让行政不作为成为众矢之的[N];工人日报;2003年
9 刘武俊;遏制行政不作为现象[N];中国经济时报;2001年
10 刘武俊;三招化解行政不作为[N];中国经济时报;2003年
相关博士学位论文 前2条
1 熊菁华;论行政不作为的救济[D];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
2 刘宏博;行政不作为诉讼研究[D];吉林大学;2015年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0条
1 吕云婷;行政不作为问题研究[D];长春理工大学;2008年
2 张耀宗;论行政不作为[D];中南民族大学;2008年
3 马海容;公安行政不作为的构成[D];上海交通大学;2008年
4 李小灵;论行政不作为[D];中国政法大学;2005年
5 黄强;论行政不作为[D];中国政法大学;2005年
6 韩元建;行政不作为的概念及构成要件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5年
7 成志宇;论违法行政不作为及其法律救济[D];山东大学;2005年
8 胡智鸿;论行政不作为诉讼[D];湘潭大学;2005年
9 朱涛;行政不作为研究[D];山东大学;2005年
10 李勇;行政不作为的法律思考[D];延边大学;2002年
,本文编号:1370265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zhengfalunwen/13702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