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改革背景下的排污许可法律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0-04-08 23:45
【摘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并不是一组对立的概念,环境资源的充足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环保部《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去产能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首要任务。要明确重点任务,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积极促进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1])排污许可制度是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并推进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技术手段,是限制和丈量各企业排污情况的客观保障。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企业的“一证式”排放许可制度,实现排污企业从设计、建设、生产到关闭的整个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全过程管理,是持续推动环保参与和配合供给侧改革的一个关键环节,对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深远的影响。本文旨在从排污许可法律制度和供给侧改革的概念出发,在明确两者之间关系的前提下,对我国现有排污许可法律制度进行深入的剖析,指出其现状及问题,通过介绍国外优秀的排污许可法律制度的内容和运行机制,提出能与我国供给侧改革相融合的排污许可机制完善对策。文章共分为五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是供给侧改革与排污许可法律制度概述。本部分首先介绍了什么是供给侧改革,供给侧改革的发展历程,并指出供给侧改革对于环境质量改善的必要性;其次,对排污许可法律制度的定义、性质及外延等方面进行详细的阐述,揭示了排污许可法律制度对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最后,排污许可法律制度是加快经济产业结构化改革的政策性手段,也有利于推进供给侧改革的深入实施,两者之间是相互促进的微妙关系。第二部分是我国排污许可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本部分从我国排污许可法律制度的立法现状、运行现状、存在问题三大方面进行了阐述,指出虽然我国排污许可法律制度在经历漫长的发展过程之后,在立法层面已然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从当前现状来看,企业无证排污、超标排污、政府部门监管不严、疏于监管的现象还会屡屡发生,主要原因有四点:一是制度层面的缺失,排污许可法律制度的法律位阶过低,使得其没有操作的空间。违法处罚过轻、责任不明造成了该制度不能受到充分的重视;二是排污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机制的缺失严重影响了对排污企业的监督和管理;三是政府机关对排污企业监管模式的落后,监测核查、技术化数据、人员培训等机制的缺失是阻碍我国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的重要因素;四是法律制度之间衔接不够,法律制度之间的涣散会严重影响排污许可机制运行的效率和质量,强化排污许可法律制度与其他现有法律制度之间的耦合是充分发挥其作用的有效方式。第三部分是国外排污许可法律制度考察与借鉴。美国的NPDES制度发展已较为完善,本部分先是通过对美国的NPDES制度的定义、适用范围、监管机制、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制度等方面的阐述,提出我国可通过引入排污许可市场机制、明确环保部门责任划分、制定严格的排放标准、健全问责机制等途径完善我国现有的排污许可机制。然后,简述了挪威的排污许可监管机制、日本的排污申报制度,其无论在实体上还是程序上,均为我国建立供给侧改革背景下的排污许可法律制度提供了方向。第四部分是供给侧改革背景下排污许可法律制度的完善。本部分是紧扣第二部分中的五大问题,结合我国供给侧改革的新思路,首先提出要制定我国《排污许可法》专项法,并严格规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责任承担和惩戒力度。其次,健全排污许可程序保障制度,通过信息公开、公众监督机制来督促企业要不断优化自身的产业结构,将环保理念融入生产当中。再次,要建立完善的“一证式”排污许可监管体制,必须理顺排污许可管理体制的操作模式,对排污企业形成长效的检测核查机制,利用数据统计和管理技术系统和专业培训管理体系充分实现“一证式”高效运作模式。次之,充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企业环境责任承担评价标准和保证金制度为基础,采取“企业自主承诺+严惩重罚的许可证核发方式,将排污企业的违法责任落到实处。最后,在明确“一证式”排污许可法律制度核心地位的同时,强调了总量控制制度的基础性作用,并通过对“一证式”排污许可法律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等之间关系的阐述,说明了其他现有的法律制度对“一证式”排污许可机制的运作至关重要。第五部分是结语。通过对上述四部分内容的深入探讨,可知,在经济体制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完善“一证式”排污许可机制是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途径。要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入手,强化顶层设计的指导作用,充分落实排污许可的监管工作。将环保理念融入企业的正常生产运营中,形成固定点源式新型长效的排污许可监管机制,从源头开始对企业污染物的排放进行预防和治理,实现经济结构优化与排污许可机制的深度结合。综上,建立供给侧改革背景下的排污许可法律制度尤为重要。
【学位授予单位】:广西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2.68
本文编号:2619982
【学位授予单位】:广西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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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619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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