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探究
发布时间:2020-11-12 23:35
近年来,规范性文件在政府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日益重要,甚至可以说是政府行使公共管理职能最有效的手段之一。正所谓“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构建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可以帮助行政机关或实施机关及时发现、处理并反思文件在公布实施后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等问题,这不仅有利于不断提高文件制定质量、提升政府管理实效、规范行政权力,同时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从目前来看,我国已经建立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的部分地市还存在评估视角单一、评估标准不统一、评估方法不科学等问题。如何构建一个科学、全面、合理的后评估制度是当前实务界、尤其是政府法制机构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运用法学、公共管理学、政治学、政策科学等多学科中的理论和方法,对在当前条件下如何能够更好地建立和完善后评估体系,以优化公共政策并最大化保障公共利益提出了初步的设想,以期为济南市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的构建提供可以参考和借鉴的模式。绪论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阐明了构建后评估制度的理论背景和作用,第二部分是研究方法,列举了本文采用的具体方法。第一章所阐述的内容是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的相关理论。第一部分通过对“立法后评估”系列理论的学习引申出“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的概念。第二部分通过列举该制度的特点来深化对它的理解。第三部分是总结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的作用,体现该制度的存在价值和意义。第二章所阐述的是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产生与发展的时代背景。首先,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产生的起源在西方国家,以“时间轴”为脉络介绍了该制度产生的国际背景,并简要介绍了美国和日本在后评估制度方面的发展概况。其次,阐述了后评估制度在我国产生与发展的背景,其中不仅包括中央层面出台的推进后评估制度应用发展的若干国家政策,还包括中央国家机关和部分地市在该领域开展的实践探索。第三章所阐述的是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的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后评估1制度在我国产生和运用的时间还不长,本章第一部分以潍坊市、常州市、中山市作为研究文本,展示了该制度目前的实施现状。第二部分重点阐述了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本文的核心内容是第四章。通过前三章的分析论述,总结概括出了构建后评估制度的四大元素,即评估主体、评估标准、评估程序、评估落实四个方面,从而为济南市构造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提供了可以借鉴的思路。
【学位单位】:山东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8
【中图分类】:D922.1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一) 研究背景
(二) 研究意义
1、适应上位法律调整的一种有效方式
2、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提供依据
3、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
二、研究路径和方法
第一章 规范性文件后评估之理论概述
一、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基本概念
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特征
(一) 事后性
(二) 特定性
(三) 常态性
(四) 灵活性
三、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作用
(一) 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畅通
(二) 保障依法行政的良法基础
(三) 提高规范性文件的适应性、协调性
第二章 规范性文件后评估产生与发展的时代背景
一、规范性文件后评估产生的国际背景
(一) 美国后评估制度实践简介
(二) 日本后评估制度实践简介
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产生与发展的国内背景
(一) 规范性文件后评估产生的政策依据
(二) 我国在规范性文件后评估领域的实践探索
三、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发展趋势
第三章 规范性文件后评估之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实施现状—以潍坊市、常州市、中山市后评估制度为研究文本
(一) 评估对象不尽相同
(二) 评估主体不尽一致
(三) 评估标准大体相似
(四) 评估程序繁简有别
二、存在的问题
(一) 后评估理论研究有限
(二) 没有形成统一科学的标准和要求
(三) 评估方法的专业性有待提升
(四) 评估结果的效力没有充分发挥
第四章 构造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初步设想—以济南市为例
一、评估主体
(一) 规范性文件后评主体的确定
(二) 结论
二、评估标准
(一) 合法性
(二) 合理性
(三) 协调性
(四) 实效性
(五) 可操作性
三、评估程序
(一) 评估准备阶段
(二) 评估实施阶段
(三) 综合分析阶段
(四) 评估回应阶段
四、评估落实
(一) 评估结果落实
(二) 评估责任追究
结束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2881389
【学位单位】:山东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8
【中图分类】:D922.1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一) 研究背景
(二) 研究意义
1、适应上位法律调整的一种有效方式
2、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提供依据
3、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
二、研究路径和方法
第一章 规范性文件后评估之理论概述
一、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基本概念
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特征
(一) 事后性
(二) 特定性
(三) 常态性
(四) 灵活性
三、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作用
(一) 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畅通
(二) 保障依法行政的良法基础
(三) 提高规范性文件的适应性、协调性
第二章 规范性文件后评估产生与发展的时代背景
一、规范性文件后评估产生的国际背景
(一) 美国后评估制度实践简介
(二) 日本后评估制度实践简介
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产生与发展的国内背景
(一) 规范性文件后评估产生的政策依据
(二) 我国在规范性文件后评估领域的实践探索
三、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发展趋势
第三章 规范性文件后评估之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实施现状—以潍坊市、常州市、中山市后评估制度为研究文本
(一) 评估对象不尽相同
(二) 评估主体不尽一致
(三) 评估标准大体相似
(四) 评估程序繁简有别
二、存在的问题
(一) 后评估理论研究有限
(二) 没有形成统一科学的标准和要求
(三) 评估方法的专业性有待提升
(四) 评估结果的效力没有充分发挥
第四章 构造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初步设想—以济南市为例
一、评估主体
(一) 规范性文件后评主体的确定
(二) 结论
二、评估标准
(一) 合法性
(二) 合理性
(三) 协调性
(四) 实效性
(五) 可操作性
三、评估程序
(一) 评估准备阶段
(二) 评估实施阶段
(三) 综合分析阶段
(四) 评估回应阶段
四、评估落实
(一) 评估结果落实
(二) 评估责任追究
结束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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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881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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