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政府监管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0-12-07 05:12
共享单车作为共享经济模式下的一种新业态,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难题,共享单车凭借灵活便捷、绿色环保等优势,得到了国家和公众的普遍认可。但新事物的发展往往伴随着一定的负外部性,传统方式对新业态共享单车缺乏有效地监管,导致共享单车存在诸多问题。2017年以来,中央和地方政府监管部门颁布了各类指导性文件,对共享单车生产、运营、盈利和退出市场四个环节进行“从头到尾”的监管,但无论从层级还是内容来看都存在一定的法律问题,导致共享单车行业长期处于混乱状态,也不利于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本文从监管模式、立法、执法三方面分析了共享单车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首先,政府监管模式中政企合作监管无程序性规则,且过于守旧,无法应对共享单车新业态。其次,共享单车政府监管立法中存在立法级别过低,导致行政执法机关陷入执法困境;监管内容不够完善,各类规范性文件中均无规定严格的共享单车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共享单车发展至今出现“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现象,导致用户权益受侵害。最后,共享单车政府执法中存在行政处罚缺少法律依据问题,乱停乱放单车行为是用户造成,但现实中却存在大量执法机关扣押共享单车的情形,损害了单车企业...
【文章来源】:江西师范大学江西省
【文章页数】:5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一、共享单车政府监管概述及环节
(一)共享单车政府监管概述
1.共享单车政府监管的含义
2.共享单车政府监管的原则
(二)共享单车政府监管的环节
1.生产环节——单车质量的监管
2.运营环节——单车停放的监管
3.盈利环节——单车押金的监管
4.退出市场——企业破产的监管
二、共享单车政府监管存在的法律问题
(一)共享单车政府监管法律模式问题
1.政企合作法律监管模式无程序性规则
2.传统监管模式无法应对共享经济新业态
(二)共享单车政府监管立法问题
1.共享单车政府监管立法级别过低
2.政府监管内容不完善
(三)共享单车政府监管执法问题
1.行政处罚缺少法律依据
2.限制、禁止单车投放的政府法律监管行为违法
三、国外共享单车政府监管经验与借鉴
(一)国外共享单车政府监管经验
1.美国
2.丹麦
3.法国
(二)国外共享单车政府监管借鉴
1.共享单车实行多元监管
2.共享单车监管立法层级高
3.共享单车监管执法严格
四、完善共享单车政府监管的法律对策
(一)共享单车政府监管法律模式层面
1.明确政企合作监管程序性规则
2.建立共享单车多方合作监管机制
(二)共享单车政府监管立法层面
1.制定政府规章,提高法律位阶
2.完善共享单车监管内容
(三)共享单车政府监管执法层面
1.创新行政执法工具
2.保障共享单车路权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在读期间公开发表论文(著)及科研情况
本文编号:2902694
【文章来源】:江西师范大学江西省
【文章页数】:5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一、共享单车政府监管概述及环节
(一)共享单车政府监管概述
1.共享单车政府监管的含义
2.共享单车政府监管的原则
(二)共享单车政府监管的环节
1.生产环节——单车质量的监管
2.运营环节——单车停放的监管
3.盈利环节——单车押金的监管
4.退出市场——企业破产的监管
二、共享单车政府监管存在的法律问题
(一)共享单车政府监管法律模式问题
1.政企合作法律监管模式无程序性规则
2.传统监管模式无法应对共享经济新业态
(二)共享单车政府监管立法问题
1.共享单车政府监管立法级别过低
2.政府监管内容不完善
(三)共享单车政府监管执法问题
1.行政处罚缺少法律依据
2.限制、禁止单车投放的政府法律监管行为违法
三、国外共享单车政府监管经验与借鉴
(一)国外共享单车政府监管经验
1.美国
2.丹麦
3.法国
(二)国外共享单车政府监管借鉴
1.共享单车实行多元监管
2.共享单车监管立法层级高
3.共享单车监管执法严格
四、完善共享单车政府监管的法律对策
(一)共享单车政府监管法律模式层面
1.明确政企合作监管程序性规则
2.建立共享单车多方合作监管机制
(二)共享单车政府监管立法层面
1.制定政府规章,提高法律位阶
2.完善共享单车监管内容
(三)共享单车政府监管执法层面
1.创新行政执法工具
2.保障共享单车路权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在读期间公开发表论文(著)及科研情况
本文编号:2902694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zhengfalunwen/29026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