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行政法论文 >

行政委托事项判断标准研究

发布时间:2020-12-11 09:11
  随着社会管理和服务内容的不断增加,行政委托已经逐渐成为了行政机关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在此之中,行政委托涉及的范围从干预行政领域扩大到了给付行政领域。相应的,行政委托的表现形式也不再仅限于行政机关之间的权力委托,行政任务民营化已然成为了行政委托的新表现形式,更多的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以及企业化模式运作的私人参与了进来。但是关于行政委托的相关法律规范却存在着诸多的缺陷和漏洞,严重影响着实践中行政委托的规范化操作。与此同时,学界对于行政委托事项判断标准的理论研究也无法清晰地回应实践中的现实需求。行政委托事项判断标准主要解决的是何种事项可以委托以及何种事项不能委托的问题,这也是行政委托程序中的关键一环。只有将判断标准变得明确并具有可操作性,行政机关才能更好地把握行政委托的设定范围。因此,本文在对目前理论和实践中关于行政委托事项判断标准的内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试图寻找一种新的逻辑基准来设定一套可操作的判断标准。除引言和结语外,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关于行政委托事项判断标准问题的缘起。目前行政委托实践中存在着许多不规范的操作,例如委托事项任意设定以及委托依据的抽象化与形式化。对此,必... 

【文章来源】: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

【文章页数】:6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行政委托事项判断标准问题的缘起
    (一) 现存问题—行政委托实践中的不规范操作
    (二) 解决思路—行政委托事项判断标准的明晰化
二、现行行政委托事项判断标准的逻辑基准分析
    (一) 基于行政法律规范考量的行政委托事项判断标准
    (二) 基于行政任务属性考量的行政委托事项判断标准
    (三) 基于政府职能属性考量的行政委托事项判断标准
    (四) 基于权力行使程度考量的行政委托事项判断标准
    (五) 基于行政任务民营化边界因素考量的行政委托事项判断标准
三、行政委托事项判断标准的具体化建构
    (一) 行政委托事项判断标准的应然逻辑基准—横向受托主体区分与纵向操作程序建立
    (二) 行政机关之间的委托事项判断标准—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三) 行政机关与私主体之间的委托事项判断标准—权力属性判断的操作程序..
四、行政委托事项判断标准的制度保障
    (一) 立法制度保障
    (二) 行政制度保障
    (三) 司法制度保障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2910267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zhengfalunwen/2910267.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26f58***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