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0-12-22 13:12
目前,各国对于信息系统高度依赖,关键基础设施联网后所面对的无处不在的潜在网络攻击威胁等非传统威胁严重损害国家利益,而日益严峻的网络攻击又较难追溯。为此保障国家网络系统,有效规避风险,提升网络安全,实现信息共享势在必行。信息是防御、检测和应对网络事故的关键。共享网络安全信息是减少网络安全风险、快速应对网络突发事件和提高自我恢复能力的主要环节。美欧已经形成的较为成熟的网络安全信息共享体系,为各国起到示范作用。同时我国应以系列政策法律文件为基础,尽快完善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法律框架;建立多部门联合的信息共享机制,统筹协调资源;确立网络威胁情报共享的激励机制,增强企业参与网络安全信息共享的积极性;建立以国家为主导的网络威胁情报共享和分析中心,提升国家整体的网络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加强对私主体的责任保护,豁免相应的法律责任;规范信息处理等级,推动研制信息共享相关标准,以寻找最佳安全实践。
【文章来源】: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5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研究的目的与背景
二、研究现状综述
三、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四、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第一章 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概述
1.1 网络安全信息共享问题的提出
1.2 网络安全信息共享的意义
1.3 网络安全信息共享的风险
1.3.1 对个人信息和隐私等受保护信息的风险
1.3.2 对企业等私营部门的风险
1.3.3 对政府部门的风险
第二章 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基本制度
2.1 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机制
2.1.1 美国
2.1.2 英国
2.1.3 澳大利亚
2.1.4 小结
2.2 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内容
2.2.1 美国共享的网络安全信息类型
2.2.2 世界经济论坛的共享信息类型
2.2.3 小结
2.3 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方法
2.4 网络安全信息共享的国际合作
2.4.1 跨境共享实践
2.4.2 信息共享的全球法律障碍
2.4.3 推动国际合作的解决方案
第三章 我国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制度的现状及问题
3.1 我国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制度的现状
3.1.1 现行有关网络安全信息共享的政策与法律
3.1.2 网络安全共享信息范围
3.1.3 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实践
3.2 我国网络信息共享制度的问题
3.2.1 信息共享主体有限
3.2.2 信息共享方式单一
3.2.3 缺乏网络安全预警和防护机制
3.2.4 立法层级缺乏体系化
第四章 对构建我国网络安全信息共享体系的建议
4.1 完善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法律制度框架
4.2 建立多部门联合的信息共享机制
4.3 确立网络威胁情报共享的激励机制
4.4 建立国家层面的网络威胁情报共享和分析中心
4.5 明确信息共享范围
4.6 加强对私主体的责任保护
4.7 规范信息处理等级,推动研制信息共享相关标准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作者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网络安全信息共享立法的基本思路和制度建构[J]. 刘金瑞.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05)
[2]美国网络安全信息共享立法及对我国的启示[J]. 刘金瑞. 财经法学. 2017(02)
[3]美国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威胁信息共享研究[J]. 许东阳,叶润国,蔡磊. 信息技术与标准化. 2016(11)
[4]建立网络安全信息有序共享机制[J]. 洪延青.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6(06)
[5]美国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及对我国的启示[J]. 马民虎,方婷,王玥. 情报杂志. 2016(03)
本文编号:2931823
【文章来源】: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5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研究的目的与背景
二、研究现状综述
三、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四、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第一章 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概述
1.1 网络安全信息共享问题的提出
1.2 网络安全信息共享的意义
1.3 网络安全信息共享的风险
1.3.1 对个人信息和隐私等受保护信息的风险
1.3.2 对企业等私营部门的风险
1.3.3 对政府部门的风险
第二章 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基本制度
2.1 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机制
2.1.1 美国
2.1.2 英国
2.1.3 澳大利亚
2.1.4 小结
2.2 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内容
2.2.1 美国共享的网络安全信息类型
2.2.2 世界经济论坛的共享信息类型
2.2.3 小结
2.3 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方法
2.4 网络安全信息共享的国际合作
2.4.1 跨境共享实践
2.4.2 信息共享的全球法律障碍
2.4.3 推动国际合作的解决方案
第三章 我国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制度的现状及问题
3.1 我国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制度的现状
3.1.1 现行有关网络安全信息共享的政策与法律
3.1.2 网络安全共享信息范围
3.1.3 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实践
3.2 我国网络信息共享制度的问题
3.2.1 信息共享主体有限
3.2.2 信息共享方式单一
3.2.3 缺乏网络安全预警和防护机制
3.2.4 立法层级缺乏体系化
第四章 对构建我国网络安全信息共享体系的建议
4.1 完善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法律制度框架
4.2 建立多部门联合的信息共享机制
4.3 确立网络威胁情报共享的激励机制
4.4 建立国家层面的网络威胁情报共享和分析中心
4.5 明确信息共享范围
4.6 加强对私主体的责任保护
4.7 规范信息处理等级,推动研制信息共享相关标准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作者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网络安全信息共享立法的基本思路和制度建构[J]. 刘金瑞.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05)
[2]美国网络安全信息共享立法及对我国的启示[J]. 刘金瑞. 财经法学. 2017(02)
[3]美国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威胁信息共享研究[J]. 许东阳,叶润国,蔡磊. 信息技术与标准化. 2016(11)
[4]建立网络安全信息有序共享机制[J]. 洪延青.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6(06)
[5]美国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及对我国的启示[J]. 马民虎,方婷,王玥. 情报杂志. 2016(03)
本文编号:2931823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zhengfalunwen/29318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