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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立法保障论

发布时间:2021-02-17 22:27
  授权暂时调整(停止)法律适用在新片区的立法中授权主体、被授权主体、授权方式、特定事项、授权期限、调整空间、调整幅度等内容需要进一步明确。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参照"经济特区授权立法,也即"参照"经济特区管理,获得经济特区授权立法。新片区的立法路径有:授权暂时调整(停止)法律适用;参照经济特区授权立法。应充分利用上述立法路径。首先,利用授权暂时调整方法,将新片区总体方案规定的所有改革措施涉及法律调整的规定,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等进行调整,并适时争取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获得授权。其次,请求全国人大根据新片区主体方案赋予新片区经济特区授权立法。最后,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利用相关立法路径修订《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与颁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条例》,作为新片区运行的"基本法"。 

【文章来源】:东方法学. 2020,(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在自贸试验区建设中授权暂时调整(停止)法律适用的运用
    (一)授权暂时调整(停止)法律适用的规范涵义
    (二)授权暂时调整(停止)法律适用在自贸试验区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与完善
    (三)授权暂时调整(停止)法律适用在新片区的运用
二、经济特区授权立法的性质与新片区的“参照”
    (一)经济特区授权立法的变迁
    (二)经济特区授权立法的性质
        1. 国家立法抑或地方立法
        2. 先行先试抑或变通规定
    (三)新片区“参照”经济特区授权立法
        1. 获得经济特区授权立法的理由
        2. 授权立法的主体
        3. 授权立法的内容与范围
三、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立法路径选择
    (一)立法路径的功能
    (二)立法路径的整合
    (三)立法路径的运用思路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营商司法组织论[J]. 郑少华.  法学. 2020(01)
[2]论法律的暂时调整和停止适用:基于规范的实践考察[J]. 秦前红,刘怡达.  南海法学. 2019(03)
[3]论经济特区法规的位阶[J]. 崔文俊.  学术交流. 2019(06)
[4]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历史、学理和实践[J]. 王成义.  地方立法研究. 2019(01)
[5]经济特区立法问题研究[J]. 唐小然.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7(06)
[6]经济特区立法的规则检讨与实践检验[J]. 刘怡达.  厦门特区党校学报. 2016(03)
[7]暂时停止法律实施决定的正当性分析[J]. 刘志刚.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5(04)
[8]授权与解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变法模式之分析[J]. 范进学.  东方法学. 2014(02)
[9]上海自贸区设立与变法模式思考——以“暂停法律实施”的授权合法性为焦点[J]. 傅蔚冈,蒋红珍.  东方法学. 2014(01)
[10]论中国经济特区立法的新格局——兼评《立法法》有关经济特区立法的规定[J]. 宋方青.  现代法学. 2000(06)



本文编号:3038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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