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置”背景下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制度思考
发布时间:2021-02-17 23:48
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制度安排使得现有的使用权剥离了原法律框架下所固有的身份属性,置重宅基地使用权的财产属性,为宅基地使用权难以放活的制度困境开辟了新出路。但在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的实践中,因当前法律制度的制约,全国宅基地试点地区的改革仍较谨慎。本文对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制度设计展开研究,提出在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中应遵循权属清晰、遵循自愿、干预适度的原则,并明确转让涉及的主体和客体,以期促进相关规范的完善。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20,(23)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基本原则
二、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主体
三、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客体
本文编号:3038730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20,(23)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基本原则
二、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主体
三、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客体
本文编号:3038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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