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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学前教育的法律规制

发布时间:2021-03-13 02:57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学前教育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同时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如入园难、入园贵、安全事故频发等,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学前教育的政策法规入手,完善学前教育的法律规制。从法律层面明确学前教育的法律地位、政府的责任,制定学前教育各方面的国家标准,落实学前教育的投入和保障机制,实现幼儿园教师和幼儿相关法律权利的保护,只有这样才能使学前教育的办学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治教,才能使我们的学前教育事业步入良性发展之路。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部分,介绍了作者的选题缘由、研究概况和研究框架与方法。第二部分从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现状入手分析我国目前学前教育法律制度的不足,并对学前教育立法的必要性进行了简要分析。第三部分以美国、日本、德国为例介绍部分发达国家学前教育的法律制度,给我国的学前教育立法以启示。第四部分我国学前教育法律规制的预想,从立法原则和内容体系两个方面对我国学前教育立法提出了建议,这是本文价值的体现。 

【文章来源】:四川师范大学四川省

【文章页数】:4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引言
    1.1 选题缘由
    1.2 研究概况
    1.3 研究框架与方法
2 我国学前教育法律规制的现状和存在的不足
    2.1 学前教育立法的必要性
    2.2 我国学前教育法律规制现状
    2.3 目前我国学前教育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
        2.3.1 现有的学前教育法律法规不适应新时期教育发展的要求
        2.3.2 现有的学前教育法律制度本身不完善
3 部分发达国家学前教育的法律制度及对我国学前教育立法的启示
    3.1 美国的学前教育法律制度
    3.2 日本的学前教育法律制度
    3.3 德国的学前教育法律制度
4 我国学前教育法律规制预想
    4.1 我国学前教育法应坚持的立法原则
        4.1.1 凸显学前教育公益性的准公共产品性质
        4.1.2 学前教育法应维护基本的教育公平
        4.1.3 相关法律责任应明文规定,以增强约束力
    4.2 我国学前教育法应涵盖的内容体系
        4.2.1 学前教育在教育体系中的地位
        4.2.2 政府各部门对学前教育应负的责任
        4.2.3 学前教育机构办学的条件、标准及评估体系
        4.2.4 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体制与收费管理
        4.2.5 学前教育教师的资格、职责和权利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本文编号:3079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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