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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赔偿实务研究

发布时间:2021-03-29 00:39
  经济的飞速发展带来了汽车业和交通业的发展,私家车已经广泛的进入千家万户,在带给人们方便和快捷的同时也带来了交通事故的增加,频频爆出的数字可谓触目惊心,道路交通事故的频发给人们造成了巨大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实施对于解决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切实保护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利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比如,赔偿程序繁杂,交强险对受害人的保障额度偏低,救助基金制度还不够完善等等,需要相关部门继续不断地在实践中完善这一制度。本文主要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中的赔偿方面进行探讨,主要针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制度存在的缺陷方面进行分析,并借鉴外国立法经验针对我国这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完善的建议。 

【文章来源】:山东大学山东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5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论
第一章 国外机动车辆保险赔偿制度介绍及评析
    一、德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法律制度
        (一) 德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主要特点
        (二) 对德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评析
    二、日本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法律制度
        (一) 日本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主要特点
        (二) 对日本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评析
    三、韩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法律制度
        (一) 韩国《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的主要特点
        (二) 对韩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评析
第二章 我国机动车辆保险赔偿制度介绍
    一、我国机动车辆保险赔偿相关立法的发展过程
        (一) 《民法通则》
        (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三) 《道路交通安全法》
        (四)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修正案
        (五) 《侵权责任法》
    二、我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制度
        (一) 设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目的
        (二)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范围
        (三)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三、我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归责原则
    四、我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主体
第三章 我国机动车辆保险赔偿制度缺陷
    一、交强险的赔偿程序复杂、繁琐
    二、交强险赔偿标准偏低
    三、强制投保的机动车范围过宽
    四、强制承保规定不完善
    五、救助基金制度不健全
第四章 完善我国机动车辆保险赔偿制度的建议
    一、完善我国的保险赔偿程序
    二、降低投保人保费负担,提高受害人保障水平
    三、限制强制投保机动车范围
    四、完善承保法律制度
    五、健全救助基金制度
        (一) 赋予救助基金私法人地位
        (二) 拓展救助基金来源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本文编号:3106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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