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中主体范围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1-05-09 16:31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我国经历改革开放,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后才建立的新制度,尚处于摸索阶段,其在实践中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落地效果并不理想。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际落地效果不理想的背后,与其在主体规制上存在的局限与不足密切相关,既表现在劳资双方主体范围问题上,又表现在可能出现的第三方参与主体范围问题上。因此,本文以工资集体协商实践中的案例为导向,重点探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中的主体范围问题。为行文的需要,本文主要分为四章。第一章首先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实践中的典型案例—“本田罢工案”,引出涉及我国工资集体协商主体范围的三个有待解决的问题:在企业内协商中,企业工会是否为劳方唯一主体?涉及行业性集体协商时,谁可以作为劳资双方主体?是否有必要引入第三方参与主体,以及谁可成为第三方参与主体?第二章基于前文提出的三个问题,进行了对各国工资集体协商立法与实践中主体范围的考察,并进行对比与评析。首先,企业内工资集体协商以日美为典型,日本劳方主体为企业工会,美国劳方主体为被承认取得代表权的工会。日本由于集体协商的展开依赖于企业工会,中小型企业劳动者劳动条件的改善难以得到保障;美国则在赋予外部工会代表权的情形下...
【文章来源】: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省
【文章页数】:5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绪论
第一章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概述及需要解决的主体范围问题
第一节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概述
一、工资集体协商的含义
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产生背景
第二节 工资集体协商需要解决的主体范围问题
一、企业内协商中企业工会是否为劳方唯一主体问题
二、行业协商中如何确定劳资双方主体问题
三、是否引入第三方作为协商主体及其范围问题
第二章 各国工资集体协商主体范围的立法与实践
第一节 企业内协商中劳方主体范围问题分析
一、企业内协商中的劳方主体—以日美为例
二、对日美模式的比较与评析
第二节 行业协商中劳资双方主体范围问题分析
一、行业协商劳资双方主体—以德国为例
二、对德国模式的评析
第三节 第三方参与工资集体协商问题分析
一、第三方参与主体—以日美德为例
二、比较与评析
第三章 我国工资集体协商中主体范围的现行规定及其不足
第一节 我国工资集体协商中主体范围的现行规定
一、企业内协商中劳方主体的规定
二、行业协商中劳资双方主体的规定
三、第三方参与主体的规定
第二节 我国工资集体协商中主体范围现行规定的不足
一、企业内协商劳方主体范围—替代性主体单一且存在局限
二、行业协商主体范围—法律、部门规章等规定缺失、地方法规模糊且不一致
三、第三方参与主体范围—法律、部门规章等规定缺失、地方法规定位混乱
第四章 完善我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主体范围相关规定的建议
第一节 完善我国企业内工资集体协商中劳方主体的建议
一、明确地方各级工会为企业工会缺位时的替代性主体
二、对各种劳方主体的适用条件与适用顺序进行合理规定
第二节 明确我国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中劳资双方主体的建议
一、明确规定企业工会联合会、行业工会应为劳方主体
二、明确规定企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应为资方主体
第三节 我国工资集体协商中引入第三方作为协商主体的建议
一、应将第三方参与主体引入我国工资集体协商
二、明确政府可以作为第三方参与工资集体协商
三、对政府参与工资集体协商进行明确法律规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集体协商困境的劳动法应对2020美国合理协商单元认定的启示[J]. 杨浩楠. 中外法学. 2020(02)
[2]工资集体协商的软法治理研究[J]. 葛家欣,熊晖. 中国劳动. 2017(10)
[3]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立法问题及对策研究[J]. 李玉玲. 山东工会论坛. 2017(02)
[4]论和谐社会下我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 陈静媛. 劳动保障世界. 2016(30)
[5]我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研究综述[J]. 王艺. 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 2016(02)
[6]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我国的现实应用与思考[J]. 顾国爱. 商业经济研究. 2016(11)
[7]国外典型国家工资集体谈判制度及对中国的启示[J]. 杨静. 经济研究参考. 2016(04)
[8]集体谈判的“中国特色”及其反思[J]. 张杨. 行政与法. 2015(11)
[9]地方工会“上代下”与工资集体协商——以南海本田事件为例的研究[J]. 杨正喜. 社会科学. 2014(11)
[10]国外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效研究文献综述[J]. 朱自良. 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4(03)
本文编号:3177641
【文章来源】: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省
【文章页数】:5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绪论
第一章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概述及需要解决的主体范围问题
第一节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概述
一、工资集体协商的含义
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产生背景
第二节 工资集体协商需要解决的主体范围问题
一、企业内协商中企业工会是否为劳方唯一主体问题
二、行业协商中如何确定劳资双方主体问题
三、是否引入第三方作为协商主体及其范围问题
第二章 各国工资集体协商主体范围的立法与实践
第一节 企业内协商中劳方主体范围问题分析
一、企业内协商中的劳方主体—以日美为例
二、对日美模式的比较与评析
第二节 行业协商中劳资双方主体范围问题分析
一、行业协商劳资双方主体—以德国为例
二、对德国模式的评析
第三节 第三方参与工资集体协商问题分析
一、第三方参与主体—以日美德为例
二、比较与评析
第三章 我国工资集体协商中主体范围的现行规定及其不足
第一节 我国工资集体协商中主体范围的现行规定
一、企业内协商中劳方主体的规定
二、行业协商中劳资双方主体的规定
三、第三方参与主体的规定
第二节 我国工资集体协商中主体范围现行规定的不足
一、企业内协商劳方主体范围—替代性主体单一且存在局限
二、行业协商主体范围—法律、部门规章等规定缺失、地方法规模糊且不一致
三、第三方参与主体范围—法律、部门规章等规定缺失、地方法规定位混乱
第四章 完善我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主体范围相关规定的建议
第一节 完善我国企业内工资集体协商中劳方主体的建议
一、明确地方各级工会为企业工会缺位时的替代性主体
二、对各种劳方主体的适用条件与适用顺序进行合理规定
第二节 明确我国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中劳资双方主体的建议
一、明确规定企业工会联合会、行业工会应为劳方主体
二、明确规定企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应为资方主体
第三节 我国工资集体协商中引入第三方作为协商主体的建议
一、应将第三方参与主体引入我国工资集体协商
二、明确政府可以作为第三方参与工资集体协商
三、对政府参与工资集体协商进行明确法律规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集体协商困境的劳动法应对2020美国合理协商单元认定的启示[J]. 杨浩楠. 中外法学. 2020(02)
[2]工资集体协商的软法治理研究[J]. 葛家欣,熊晖. 中国劳动. 2017(10)
[3]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立法问题及对策研究[J]. 李玉玲. 山东工会论坛. 2017(02)
[4]论和谐社会下我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 陈静媛. 劳动保障世界. 2016(30)
[5]我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研究综述[J]. 王艺. 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 2016(02)
[6]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我国的现实应用与思考[J]. 顾国爱. 商业经济研究. 2016(11)
[7]国外典型国家工资集体谈判制度及对中国的启示[J]. 杨静. 经济研究参考. 2016(04)
[8]集体谈判的“中国特色”及其反思[J]. 张杨. 行政与法. 2015(11)
[9]地方工会“上代下”与工资集体协商——以南海本田事件为例的研究[J]. 杨正喜. 社会科学. 2014(11)
[10]国外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效研究文献综述[J]. 朱自良. 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4(03)
本文编号:3177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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