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行政法论文 >

行政立法草案的审查及其制度完善

发布时间:2021-07-05 17:39
  我国《立法法》于2000年首次在法律层面规定了行政立法草案的审查制度,《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具体规定了政府法制机构对行政立法草案进行审查的内容和程序。该制度设立的初衷是为了防止行政立法中的部门化倾向。但是实践中,政府法制机构审查面临行政体制、审查程序与专业性等诸多限制,导致其"监督力"不足,"协调力"不够,未能充分引入公众意见,以及不得不更多地依赖而非审查起草部门的状况。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领导下,司法行政部门可以通过加强公众参与,完善行政立法过程性信息公开制度,进行成本收益评估以及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优化立法审查的方式推进对行政立法的审查。 

【文章来源】: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20,23(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目次
一、审查制度的构造
    第一,审查的主要内容。
    第二,审查过程中的处置措施。
    第三,公开征求意见与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
    第四,提交草案修改稿及说明。
二、审查制度的运行局限
    (一)审查的“监督性”不足,不当部门利益阻而不绝
        第一,审查结果影响力弱。
        第二,审查行为边界模糊。
    (二)审查的“协调力”不足,难以解决部门利益之争
    (三)公众意见引入不足,缺乏制约部门利益的有效力量
    (四)审查能力不足,削弱部门利益的阻断功能
三、审查制度的完善之策
    第一,加强公众参与,提升立法民主。
    第二,公开行政立法过程性信息,凸显程序的公开性与透明性。
    第三,运用成本收益分析,完善立法评估制度。
    第四,充分发挥互联网和大数据的作用,优化行政立法的审查机制。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合宪性审查七十年[J]. 李忠.  法学论坛. 2019(06)
[2]“立法”和“行政”概念的宪法解释[J]. 门中敬.  政法论坛. 2019(05)
[3]行政立法监督的目标和模式选择[J]. 于立深.  中国司法. 2019(05)
[4]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的行政立法评估制度研究[J]. 钱鹤群.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8(17)
[5]比较法视野下的行政立法监督——兼谈我国的制度选择[J]. 金成波.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16(02)
[6]《立法法》修改:点赞与检讨——兼论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的“部门化”倾向[J]. 李克杰.  东方法学. 2015(06)
[7]立法法修改:为法治引领改革立章法[J]. 张维炜.  中国人大. 2014(19)
[8]行政立法公开征求意见程序适用的范围探讨[J]. 汪全胜.  东方法学. 2014(04)
[9]论行政立法参与权的权能[J]. 方世荣.  中国法学. 2014(03)
[10]效率与正当性:我国行政立法制度的核心——美国行政立法制度的借鉴意义[J]. 陶广峰.  比较法研究. 2013(06)



本文编号:3266519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zhengfalunwen/3266519.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b3c50***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