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劳务派遣之连带责任
发布时间:2021-07-06 18:32
劳务派遣因其独特的用工方式,整个运作过程涉及被派遣劳动者、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三方主体,在责任的划分与承担方面往往容易产生争议。虽然2012年《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对连带责任作出了规定,但由于其条文简略,并不能真正解决多年来实务中面临的问题,并且新颁布的《民法典》第1191条关于劳务派遣雇主责任方面的新规定也留下了一些讨论空间。文章通过梳理劳务派遣连带责任的理论基础,认为应当在立法层面明确连带责任的类别区分、适用情形,同时《民法典》在劳务派遣方面的规定也应考虑对劳动者的保护,与劳动法体系相衔接。
【文章来源】:法制与经济. 2020,(06)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劳务派遣连带责任的法理分析
(一)一重劳动关系理论
(二)二重劳动关系理论
二、现行立法存在的不足分析
(一)没有明确是何种连带责任
(二)没有明确事后的内部追偿机制
(三)连带责任划分不平衡
(四)派遣工致第三人损害的规定有待完善
三、完善我国立法的建议
(一)在法律中明文确定劳务派遣连带责任的类别
(二)确立赔偿后的内部追偿机制
(三)明确具体何种损害情形下承担连带责任
(四)将派遣工致人损害的雇主责任纳入连带责任范围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劳务派遣中雇主责任的分配[J]. 王林清. 清华法学. 2016(03)
[2]劳动关系双层运行的法律思考——以我国的劳动派遣实践为例[J]. 王全兴,侯玲玲. 中国劳动. 2004(04)
硕士论文
[1]劳务派遣连带责任制度研究[D]. 王瑞.南京大学 2017
[2]劳务派遣连带责任研究[D]. 马丽.苏州大学 2016
本文编号:3268759
【文章来源】:法制与经济. 2020,(06)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劳务派遣连带责任的法理分析
(一)一重劳动关系理论
(二)二重劳动关系理论
二、现行立法存在的不足分析
(一)没有明确是何种连带责任
(二)没有明确事后的内部追偿机制
(三)连带责任划分不平衡
(四)派遣工致第三人损害的规定有待完善
三、完善我国立法的建议
(一)在法律中明文确定劳务派遣连带责任的类别
(二)确立赔偿后的内部追偿机制
(三)明确具体何种损害情形下承担连带责任
(四)将派遣工致人损害的雇主责任纳入连带责任范围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劳务派遣中雇主责任的分配[J]. 王林清. 清华法学. 2016(03)
[2]劳动关系双层运行的法律思考——以我国的劳动派遣实践为例[J]. 王全兴,侯玲玲. 中国劳动. 2004(04)
硕士论文
[1]劳务派遣连带责任制度研究[D]. 王瑞.南京大学 2017
[2]劳务派遣连带责任研究[D]. 马丽.苏州大学 2016
本文编号:3268759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zhengfalunwen/326875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