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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人权时代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治理

发布时间:2021-10-26 09:08
  在数字人权时代,人脸识别技术的发展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相当多的便利,但也给个人信息、隐私和财产带来风险,并且给人的尊严带来被贬损的可能。在兼顾产业发展的同时,我们应对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持审慎态度。对该技术的应用带来的风险、其所涉的数据提供者、控制者、使用者和监管者等各方的利益,以及公共利益进行衡量。并在此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首先,通过公权力机关的推动和公民自我认知的提升形塑"数字理性"主体。其次,立足现有规范体系和现实,将个人信息保护的"知情同意"架构进行柔韧化处理,建构合理的规范体系。最后,通过强化数据掌控者和监管者的责任、推动公众和专业人士的有效参与、建构兼容"知情同意"框架的制度体系等方式,形成基于责任和参与的多重治理机制。这些措施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路径,也是实现数字人权的应有之义。 

【文章来源】:现代法学. 2020,42(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8 页

【文章目录】:
引言
一、人脸信息的学理与规范意涵
    (一)个人信息的规范沿革
    (二)人脸信息的规范属性
    (三)人脸信息与隐私交叠
二、“数字人权”时代人脸信息的风险
    (一)新时代是“数字人权”时代
    (二)人脸信息所面临的隐私威胁和财产风险
    (三)人脸信息面临的尊严贬损风险
三、人脸识别技术应用中的利益衡量
    (一)人脸识别技术应用进行利益衡量的必要性
    (二)人脸识别应用中利益衡量的内容
        1.关于不同主体的衡量
        2.风险与成本的衡量
        3.公共秩序与安全的衡量
四、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治理路径
    (一)形塑具有“数字理性”的主体
        1.“数字理性”主体的自我修养
        2.公权力机构对“数字理性”的推动
    (二)建构合理的规范体系
    (三)基于责任和参与的多重治理机制
        1.数据监管者和掌控者的责任
        2.公众和专业人士的有效参与
        3.提高“柔韧化”知情同意的兼容性
        4.多重治理机制的实现方式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正当防卫中法益衡量问题的客观归责之解[J]. 熊琦.  环球法律评论. 2019(03)
[2]迈向生命宪制——法律如何回应基因编辑技术应用中的风险[J]. 郑戈.  法商研究. 2019(02)
[3]大数据时代知情同意原则的困境与出路——以生物资料库的个人信息保护为例[J]. 田野.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18(06)
[4]3D建模的多姿态人脸合成方法[J]. 杨玮玥,张倩,王斌,姜悦卉,黄继风,严涛.  中国科技论文. 2018(14)
[5]个人信息保护:从个人控制到社会控制[J]. 高富平.  法学研究. 2018(03)
[6]人工智能视阈下的网络法核心问题[J]. 胡凌.  中国法律评论. 2018(02)
[7]基于深度卷积神经网络的人脸识别技术综述[J]. 景晨凯,宋涛,庄雷,刘刚,王乐,刘凯伦.  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2018(01)
[8]政府辟谣信息的用户评论及其情感倾向的影响因素研究[J]. 陈娟,刘燕平,邓胜利.  情报科学. 2017(12)
[9]“全球风险社会”治理:复杂性范式与中国参与[J]. 范如国.  中国社会科学. 2017(02)
[10]一种高效的人脸三维点云超分辨率融合方法[J]. 谭红春,耿英保,杜炜.  光学技术. 2016(06)



本文编号:3459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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