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离职后行为限制制度的问题与建议
发布时间:2021-11-18 14:09
完善公职人员离职后行为限制制度是加强离职公职人员管理的迫切需要。《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对公职人员离职后行为限制进行了规定,但尚未形成系统性规范,存在监管主体权责不明确、监管程序缺乏可操作性、离职后行为限制制度体系不健全等问题,难以真正发挥公职人员离职后行为限制的作用。应系统梳理法律、法规和党纪等规范,立法确定法定监管机构与程序,依照公职职级施加相应行为限制。
【文章来源】:前线. 2020,(02)CSSCI
【文章页数】:3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国外公职人员离职后就业限制比较研究[J]. 熊缨,刘鹏. 中国人事科学. 2018(07)
[2]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与内部行政行为的可诉性[J]. 张燕. 现代妇女(下旬). 2014(01)
硕士论文
[1]公务员离职后从业行为规范研究[D]. 袁惠秦.暨南大学 2018
[2]防止公职人员利益冲突法律制度研究[D]. 王雪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7
[3]我国公务员权利保障法律制度研究[D]. 韩天夫.辽宁大学 2014
[4]公职人员利益冲突规避制度研究[D]. 洪春.西南政法大学 2007
本文编号:3503044
【文章来源】:前线. 2020,(02)CSSCI
【文章页数】:3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国外公职人员离职后就业限制比较研究[J]. 熊缨,刘鹏. 中国人事科学. 2018(07)
[2]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与内部行政行为的可诉性[J]. 张燕. 现代妇女(下旬). 2014(01)
硕士论文
[1]公务员离职后从业行为规范研究[D]. 袁惠秦.暨南大学 2018
[2]防止公职人员利益冲突法律制度研究[D]. 王雪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7
[3]我国公务员权利保障法律制度研究[D]. 韩天夫.辽宁大学 2014
[4]公职人员利益冲突规避制度研究[D]. 洪春.西南政法大学 2007
本文编号:350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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