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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完善研究

发布时间:2022-01-07 02:13
  大数据时代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提供个性化服务的同时,也对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带来风险,进而损害公民的民事权利。目前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不强、科技保护的技术手段不高、监督措施的缺乏、救济方式不完善等都是个人信息立法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健全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技术手段,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监督措施,明确个人信息保护的救济方式,借鉴日本、欧盟国家的相关做法,从而全面、系统地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文章来源】:武汉冶金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0,30(04)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
二、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存在的问题
    1.现有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不强
    2.科技保护的技术手段不高
    3.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
    4.对个人信息侵权行为的救济方式不完善
三、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完善建议
    1.增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
    2.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技术手段
    3.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监督措施
    4.明确个人信息保护的救济方式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侵害个人信息的民事责任[J]. 程啸.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02)
[2]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现状及保护对策[J]. 郑扬尘.  科技视界. 2017(31)
[3]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的路径重构[J]. 范为.  环球法律评论. 2016(05)

硕士论文
[1]大数据背景下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D]. 朱崎.哈尔滨商业大学 2020
[2]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研究[D]. 卢晨.山东大学 2017
[3]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法律问题研究[D]. 颉翔.北京交通大学 2014



本文编号:357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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