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选聘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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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解决行政复议现存问题,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正在被引入我国,各地也开展了一系列试点工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核心是委员。制定相对完善的委员选聘制度,设立委员选聘条件,明确委员选聘程序,规范委员后续管理,是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发展的重要一环。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尚未对委员会予以明确规定,更未对委员的选聘作出相关规范要求。行政复议法正处在修订过程中,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极可能被予以明确,那么对委员的规范,尤其是对委员的选聘制度予以规范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行政复议委员会能否长期存在,能否蓬勃发展,取决于当事人是否选择行政复议,取决于委员会的公正裁决,取决于委员会的社会公信力程度,归根结底都取决于人,取决于审查案件的人,即取决于我们能否筛选出优秀的人才进入委员队伍。选聘优秀人员是委员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是委员会良性运行的基础。选聘出一支具备专业事务处理能力和品行操守优良的专家型委员队伍,可以促进行政复议案件更加公正、高效地办理,提升行政复议的社会公信力。本文主要就委员选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包括对委员的选聘条件、委员选聘的程序规范及委员的后续管理与淘汰等作了一定的分析研究,对实践中暴露出被选聘委员在专业素质、责任意识、工作精力上存在的问题,选聘程序缺乏公信力或效率较低的问题,以及选聘后续对委员的管理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以期能够为行政复议法的修订提供一定的参考。从委员的性质、权利、义务及责任入手,进而阐述委员选聘制度中有关委员选聘条件、程序等问题。笔者认为,委员是一种对行政复议机构人员的补充,且侧重于对机构人员专业知识,包括法律专业知识和其他各类专业知识的增强。同时,依靠委员会委员本身的社会威望,来消除行政复议当事人对行政复议机关的不信任感,以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公信力。选聘委员过程中,应当与委员明确其享有的权利、应尽的义务和可能承担的责任。委员权利,即作为委员会委员所享有的委员会应予保障的以履行其委员职责的权利,主要包括审查案件的权利、表达意见的权利、参与决策的权利和获取报酬的权利。委员义务,即作为委员应当在委员会工作运行过程中,履行的应尽的职责,主要包括审案义务、表决义务、保密义务和回避义务。委员对审理的案件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这样就能使问题辨析透彻,以得到更为准确的决定。而对违反义务规定的,委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基于对委员会委员性质等的认识,笔者认为,在选聘委员时,就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优秀人员。本文提出委员的选聘条件要有五个方面的考量:一是专业知识。委员会的特点就是专家审议、专家裁决,没有专家的参与,很难说人们会认可委员会审案的公正、高效和专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是对大部分委员的基本要求。行政复议作为一个准司法的行政机关内部监督行政行为的活动,其运行必须依靠审理者的法律知识与法律技能。委员除了专业法律知识外,还应对其他相关专业领域知识有一定了解,甚至是其他专业领域的专家。选择专业人士来解决专业问题,可以节约行政机关的行政资源。从实践来看,具备专业知识的委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更为容易,适用法律更为准确。委员的专业知识使其对法律精神有着深刻的理解,对各类争议有着透彻的认识,唯有此,才能依照特定的逻辑思维判断,妥善作出裁决;二是品行德行。作为委员会核心的委员,必须具备办事公正,公道正派的品格操守。委员应当品行端正、公正清廉。公正自然要求清廉,廉洁是保证公正的前提条件。廉洁是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最基本素质之一。同时,委员在一定程度上需要具备社会威望与公信力,这有利于解决案件问题、化解行政争议,更有利于提升行政复议的公信力;三是能力经验。委员应当是精明强干的,其逻辑分析判断能力应较强,具备综合概括、组织协调的能力。同时,委员应有清晰的思路、敏捷的思维,明察善断,对语言和文字的运用把握有深厚的功底,在表达自己观点时要逻辑严密、思路严谨、说理充分。委员还应具有丰富的社会阅历,有助于其寻找到对行政争议最佳的解决办法,有助于其更为顺畅地交流,使当事人对委员产生信任感,对委员的建议予以接受;四是勤勉认真。勤勉认真是指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反映了委员的基本素质。被选定为委员后,就应当知晓委员会的章程规定,兢兢业业履行职务,就应付出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在这份事务上。勤勉是行动,认真是态度。委员应当具备负责的态度,在行动上发挥敬业精神,只有积极完成自己工作,勤勉认真,才能获得当事人的信任,取得社会的认可;五是谦虚谨慎。谦虚谨慎就是要求委员会委员对自己的学识、能力、经验有一个实事求是的清晰的认识,切勿盲目自信。确定了委员的选聘条件。本文就对委员选聘的程序进行了论述。首先,笔者将委员进行分类。笔者根据委员会委员是否属于行政部门,将委员分为内部委员和外部委员。内部委员是在行政体制内,从各个专业部门中挑选出的业务骨干。外部委员是在行政体制外,从高校、律师事务所、人大组织、政协组织、社会团体等中筛选出的法学专家、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其次,笔者着重谈了外部委员的选聘程序,分为候选人产生、候选人资格审查、外部委员选定和选定后工作四个部分。候选人产生有委员会直接选择、本人自我推荐和单位组织推荐三个途径,各有利弊。对候选人资格审查,除书面审查外,应采取面试等环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应根据委员会发展的需要来确定最终谁成为委员会外部委员。在委员被选定后,应有签订协议、发放聘书、向社会公开告知等工作。除了委员会委员的选定,在案件审理中必须选定具体审案委员。选定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委员会指定;二是当事人选定。两者在效率、专业针对性、社会公信力方面有一定的区别。笔者认为,采取委员会指定的方式更符合委员会审议案件的要求,能够快速确定适宜审理案件的委员。同时,应赋予各方当事人选择回避的权利,对认为不适宜审理自身所涉案件的委员可申请回避。同时,参加案件审理的委员人数应当是奇数。最后,笔者认为在行政复议日益规范化的今天,即便是学界的专家,在成为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后,也应当接受必要的管理。委员会有其制度规定,委员应当遵守。委员会亦负有对委员进行培训、考核、淘汰等管理职责。对委员的培训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规则。就行政复议机关或委员会自身制定的规定要求应当对委员进行培训;二是通过培训,使委员熟悉履行委员职责的纪律、选聘、解聘及除名的规定,提高自律意识,培养职业道德。对委员进行考核主要有三点内容:一是案审会议参加的积极程度;二是解决行政争议的能力水平;三是遵守委员义务的情况。委员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是委员会应有之义。对于遵守法律规定、严守委员要求、公正办理案件、勤勉认真敬业的委员,委员会应予以续聘。对那些不公正审理案件、工作上懈怠拖沓、工作能力不强或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委员会工作的,以及不关心行政复议事业,只图委员虚名者,应予解聘。对个别违反法律规定、违背道德良知、行为严重影响委员会声誉的委员应当立即予以除名。委员的管理是动态的管理,经常培训、实时考核、优胜劣汰,使委员真正地名副其实。时刻保持委员队伍纯洁、及时补充新鲜血液、形成一支相对稳定但稳中有变的专业队伍,是委员会管理委员的最终目标。另外,从综合利用专家资源出发,笔者提出可以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专家库,各委员会可以共享专家资源。综上,笔者建议在修订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时可以加入相关法条:第一条:行政复议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专业人员中聘任委员。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相当实务处理能力;(二)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具有较强法律研究能力;(三)从事其他专业领域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了解法律知识;第二条:行政复议委员会可通过社会招聘的形式选聘委员。委员会与委员以协议形式确认双方权利与义务;第三条:行政复议委员会应当对所选聘委员加强管理,对不适宜委员工作的,应予以调整;第四条:在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库。希望通过抛砖引玉,以便让更多的行政复议实践者、行政法学学者和关心行政复议工作发展的人士开始研究委员选聘问题,为行政复议委员会的立法献计献策,使立法者能够切实重视委员的定位与选择。期望在不久后,行政复议法或其实施条例的修订内容能够使委员选聘制度得以确立,使委员身份、职责、地位等得以明确,有效地推动行政复议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行政复议委员会 委员 选聘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2.11
【目录】:
- 摘要2-6
- Abstract6-14
- 导言14-20
- 一、问题的提出14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14-15
- 三、文献综述15-18
- 四、主要研究方法18
- 五、论文结构18-19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19-20
- 第一章 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选聘制度存在的问题20-24
- 第一节 委员选聘制度现状20-21
- 第二节 委员选聘中存在的问题21-24
- 一、被选聘委员的问题21-22
- 二、委员选聘方式问题22-23
- 三、委员管理问题23-24
- 第二章 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的性质24-31
- 第一节 委员的性质24-26
- 一、人员组成、法律地位不同24-25
- 二、任务职责不同25-26
- 第二节 委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26-31
- 一、委员的权利26-27
- 二、委员的义务27-29
- 三、委员的责任29-31
- 第三章 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的选聘条件31-42
- 第一节 选聘优秀人员成为委员的重要性31-32
- 第二节 委员的选聘条件32-42
- 一、专业知识32-34
- 二、品行德行34-36
- 三、能力经验36-37
- 四、勤勉认真37-39
- 五、谦虚谨慎39-42
- 第四章 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选聘的程序42-48
- 第一节 委员的分类42
- 第二节 外部委员的选聘42-45
- 一、候选人的产生42-43
- 二、候选人的资格审查43-44
- 三、外部委员的选定44
- 四、选定后的工作44-45
- 第三节 案件审议委员的选取45-48
- 第五章 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的管理和淘汰机制48-51
- 第一节 委员的培训48
- 第二节 委员的考核48-49
- 第三节 委员的淘汰49
- 第四节 委员库建设49-51
- 结语51-53
- 参考文献53-56
- 后记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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