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机制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2-02-24 05:28
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类生活的质量,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我们周边的生活环境不断改变,很多环境问题特别是环境污染问题逐渐摆在人们面前。世界各国各地区因为环境污染问题给经济发展带来严重阻碍的现象逐渐增多,特别是近些年,随着社会发展速度的加快、工业化进程的提速,地球的生态环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破坏,环境污染问题成为了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随着环境污染问题加剧,因为环境污染而导致的公共利益受损案件逐年增多,对当前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因素,这个现象已经得到了人们的关注。虽然,我国早就认识到环境污染可能带来的巨大危害性,并且针对环境污染问题在立法方面已经做出了很多的工作,建国以来颁布了很多与环境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实体立法方面做出了很多工作,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权利相对应的程序法并没有跟上相应的进程,成为了我国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阻碍。当前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基本上都是依靠当地的政府运用行政权力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进行惩治,但是,在我国当前的司法和行政的环境下,行政行为的错位与缺失、环境执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甚至是权力寻租等现象,都致使很多地方的司法体制和行政权...
【文章来源】:吉林大学吉林省211工程院校985工程院校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前言
一、我国建构环境公益诉讼机制的意义
(一)建构环境公益诉讼机制的必要性
(二)建构环境公益诉讼机制的可行性
二、我国环境公益诉讼适格主体
(一)环保组织
(二)检察机关
三、我国环境公益诉讼举证责任的归属
(一)举证责任原则
(二)举证责任的分担
四、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环境保护功能
(一)法理层面看
(二)实践层面看
结论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及研究成果
后记
本文编号:3642074
【文章来源】:吉林大学吉林省211工程院校985工程院校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前言
一、我国建构环境公益诉讼机制的意义
(一)建构环境公益诉讼机制的必要性
(二)建构环境公益诉讼机制的可行性
二、我国环境公益诉讼适格主体
(一)环保组织
(二)检察机关
三、我国环境公益诉讼举证责任的归属
(一)举证责任原则
(二)举证责任的分担
四、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环境保护功能
(一)法理层面看
(二)实践层面看
结论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及研究成果
后记
本文编号:3642074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zhengfalunwen/36420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