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务处分和处分的主体、职责是怎样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2-02-24 07:57
<正>条文第三条监察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监察机关发现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应当给予处分而未给予,或者给予的处分违法、不当的,应当及时提出监察建议。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 2020,(13)
【文章页数】:1 页
【文章目录】:
条文
【释义】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政务处分法》双轨惩戒制度之间的衔接协调[J]. 郭文涛. 法学. 2020(12)
本文编号:3642302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 2020,(13)
【文章页数】: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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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
【释义】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政务处分法》双轨惩戒制度之间的衔接协调[J]. 郭文涛. 法学. 2020(12)
本文编号:364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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