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信息公开的制度检视及其法治推进路径
发布时间:2017-08-17 12:07
本文关键词:论环境信息公开的制度检视及其法治推进路径
【摘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新设性需要专业化和现实性的内涵与外延扩充,环境知识、环境技术、环保观念和一般环境事件的公开充实了环境信息公开的制度内核。环境信息公开的制度有着不同的个人、组织和区域供给与需求。环境信息公开最终的法治治理路径既在于其内在的制度强化,还在于配套的立法跟进,以期形成完整系统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运作。
【作者单位】: 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环境 信息公开 法治
【基金】:河南工业大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培育基金“我国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的界定与细化”(2014YWQQ26)
【分类号】:X321;D922.68
【正文快照】: 1“环境信息公开”的内涵与外延扩充1.1“环境信息”的界定之难在内涵上,根据2015年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的定义被界定为“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等。”故此,环境信息可以被界定为,
本文编号:688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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