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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17-08-30 14:18

  本文关键词: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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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保持了令世人刮日相看的迅猛发展,经济的高增长需要大量资源的支撑,矿产资源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便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矿产资源作为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大量的资源和能源,是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坚实保障。而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和谐问题,也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生态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它为经济发展提供大量的资源和能源,而经济发展又是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的保证。但长期以来受暴利的刺激,加之我国法律制度的不健全,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使资源面临枯竭的厄运,并使矿区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的污染与破坏,生态和环境问题也已经日渐成为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并将资源环境问题作为推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问题来抓。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政府也对生态建设给予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一系列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生态状况的改善。十八大报告中也专门列出一章论述生态文明,首次提出“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和“建设美丽中国”。随着科学的生态价值观的普及,人们日益意识到对生态补偿的重要性,建立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机制就成为我国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机制是市场经济条件环境资源管理的制度创新,它通过调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相关利益各方经济利益和生态利益的分配关系,促进社会公平和环境正义,是新时期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在以上背景下,本文提出了必须尽快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以此来遏制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促进矿区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具体实施提供坚实的基石。 本文包括导论、正文和结语,导论和正文共5个章节。 第一章是导论,导论部分首先从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引起的环境和社会问题入手,对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思路进行了介绍,阐述了研究和建立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的意义,认为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首先可以实现资源的合理使用,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的效率;其次可以督促矿业企业有效的进行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保障了矿区的生态利益;再次可以有效地筹集生态补偿资金,为矿区生态环境的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有利于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最后可以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包括矿区在内的的和谐发展,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本章最后还重点绍析了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主要研究内容。 第二章首先通过考察现有的生态补偿理论,通过比较分析,阐述了生态补偿的应有概念及其特征;其次通过不同学者对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不同观点的比较得出了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含义及其内涵与外延,进而具体论证了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的必要性,认为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是保护矿区生态环境与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确保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保护矿区生态保护者利益、实现矿区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第三章介绍了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的现状,指出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尤其是矿产资源税费制度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不断深入完善的过程。目前相关立法存在于各种不同层次的法律之中,已基本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体系。根据这些立法我国也开征了相应的各种矿产资源税费,并利用这些税费积极开展了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接着指出我国目前的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存在法律体系不健全、矿产资源税费体制不合理、补偿范围狭窄、矿山生态管理部门分工不明确、补偿制度设计不科学等问题。 第四章介绍了美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的立法与实践,作为矿业发达国家,其在矿业税费生态补偿方面经过了半个多世纪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科学合理的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税费制度,包括灵活实用的开采税制度、体系严密的矿地复垦基金制度以及形式多样的保证金制度;还有分工明确、协调配合、严格高效的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管理制度,这些都对我国具有借鉴和启示作用。 第五章针对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在借鉴美国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建议。首先是完善法律体系,主要是尽快制定并颁行《生态补偿条例》与全国性的《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法》;其次要重构矿产资源税费体制,必须完善资源税制度、建立废弃矿山生态恢复基金制度、健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再次是合理确定补偿范围,建议在目前不充分补偿的情况下逐步扩大补偿的范围,以充分发挥生态补偿的积极效应。第四是明确矿山生态管理部门分工,设置专门的生态补偿管理机构、建立部门之间的监管和协调机制,最后还要完善生态补偿具体制度等,以此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
【关键词】:生态文明 矿区生态保护 生态补偿 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 法律制度完善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地质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922.68
【目录】:
  • 作者简介7-8
  • 摘要8-10
  • ABSTRACT10-15
  • 第一章 导论15-21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15-16
  • 1.1.1 研究背景15
  • 1.1.2 研究意义15-16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16-17
  • 1.2.1 国外研究现状综述16-17
  • 1.2.2 国内研究现状综述17
  • §1.3 本文研究思路及主要研究方法17-20
  • 1.3.1 研究思路17-18
  • 1.3.2 本文主要研究方法18-20
  • §1.4 本文主要研究内容20-21
  • 第二章 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概念21-26
  • §2.1 生态补偿的概念和特征21-23
  • 2.1.1 非法学意义上的生态补偿21-22
  • 2.1.2 生态补偿的法学界定22-23
  • 2.1.3 生态补偿的特征23
  • §2.2 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法律界定及必要性分析23-26
  • 2.2.1 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法律界定23-24
  • 2.2.2 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分析24-26
  • 第三章 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现状分析26-33
  • §3.1 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的立法规定26-27
  • 3.1.1 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6-27
  • 3.1.2 规章的相关规定27
  • 3.1.3 地方性立法的规定27
  • §3.2 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税费现状27-29
  • 3.2.1 矿产资源补偿费27-28
  • 3.2.2 资源税28
  • 3.2.3 探(采)矿权使用费28
  • 3.2.4 探(采)矿权价款28
  • 3.2.5 矿区使用费28-29
  • 3.2.6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29
  • 3.2.7 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29
  • §3.3 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29-33
  • 3.3.1 法律体系不健全29-30
  • 3.3.2 税费体制不合理30
  • 3.3.3 补偿范围狭窄30-31
  • 3.3.4 矿山生态管理部门分工不明确31-32
  • 3.3.5 补偿制度设计不合理32-33
  • 第四章 美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33-37
  • §4.1 美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法律制度33-35
  • 4.1.1 税费制度33-34
  • 4.1.2 管理制度34-35
  • §4.2 美国经验对我国的启示35-37
  • 4.2.1 生态补偿的法制化35
  • 4.2.2 建立完善的矿产资源生态补偿税费制度35
  • 4.2.3 设立专门的主管部门35-37
  • 第五章 完善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的建议37-43
  • §5.1 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法律体系37
  • §5.2 重构矿产资源税费体制37-38
  • 5.2.1 完善资源税制度37
  • 5.2.2 建立废弃矿山生态恢复基金37-38
  • §5.3 合理确定补偿范围38-41
  • 5.3.1 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范围确定的原则38-39
  • 5.3.2 矿产资源生态补偿范围的分类及内容39-41
  • §5.4 完善执行主体制度41
  • 5.4.1 设置专门的生态补偿管理机构41
  • 5.4.2 建立部门之间的监管体制41
  • 5.4.3 建立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41
  • §5.5 完善生态补偿具体制度41-43
  • 5.5.1 制定科学的补偿标准41-42
  • 5.5.2 补偿方式多样化42
  • 5.5.3 加强补偿资金的监管42-43
  • 结语43-44
  • 致谢44-45
  • 参考文献45-4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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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759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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