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程序违法责任完善研究
本文关键词:我国行政程序违法责任完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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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正的程序能使相对人有效地参与行政决定的过程,充分论证自己的主张,抑制了行政的恣意与武断,保证了在行政过程中双方地位的平等性,体现了对相对人人格尊严的尊重。程序的参与性、中立性、对等性、合理性、自治性和及时终结性等是最低限度的程序正义要求。程序所具有的内在价值使其独立于实体而存在,并与实体处于同等重要地位。公正的行政程序规则不仅是实体权利义务充分发展的手段,同时反映着法治体制、法律正义观基本价值的核心。在法律领域,如果过分强调实体正义而忽略或轻视程序的价值很有可能会侵蚀法律的大众化程度,并引发社会关系的紧张和混乱。而公正的程序,以及对程序违法责任的追究,能使公众对权力的运行机制产生认同感,使那些即使受到不利裁判结果的当事人也会因在程序上被公正、合理地对待而认同和接受这一不利结果。这正是所谓的法律程序有助于从心理层面上和行动层面上解决争执。追究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对于促进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行政法治的目标是必不可少的。程序与实体的完美结合,才能实现完整的正义。“没有程序保障的地方,不会有真正的权利保障”。行政程序违法法律责任,既是行政机关在行使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不愿面对的问题,也是行政审判实践中倍感困惑的裁判难点。近年来,我国通过制定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行政法律在规制行政权滥用,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我国目前并没有制定统一规范的行政程序法典和受“重实体、轻程序”传统观念的影响,导致行政主体在执法过程中普遍不重视行政程序,行政程序违法现象仍然大量存在。在此背景下,建立完善的行政程序违法责任制度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已成为我国立法机关和广大行政法研究学者所关注的重点问题。本文通过参考我国行政程序违法责任相关研究成果,借鉴国外先进行政程序违法责任制度相关基础理论,结合我国目前社会实践和实际立法状况,对这一现象的进行具体分析,提出部分建议。
【关键词】:行政程序违法责任 行政程序违法责任完善
【学位授予单位】: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22.1
【目录】:
- 摘要4-5
- Abstract5-9
- 1 绪论9-14
- 1.1 论文选题意义9-10
- 1.1.1 理论意义9
- 1.1.2 现实意义9-10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10-13
- 1.2.1 国内研究现状10-12
- 1.2.2 国外研究现状12-13
- 1.3 研究思路13-14
- 2 行政程序违法责任的概述14-26
- 2.1 行政程序违法14-18
- 2.1.1 行政程序违法的界定14-15
- 2.1.2 行政程序违法的表现形式15-16
- 2.1.3 行政程序违法特点及危害16-18
- 2.2 行政程序违法责任18-26
- 2.2.1 行政程序违法责任的概念特征18-19
- 2.2.2 行政程序违法责任的承担主体19-20
- 2.2.3 行政程序违法责任的追究依据及追究主体20-23
- 2.2.4 行政程序违法责任形式23-26
- 3 我国行政程序违法责任的现状及缺陷26-35
- 3.1 我国行政程序违法责任的现状26-31
- 3.1.1 我国行政程序违法责任的概况26-27
- 3.1.2 我国现行法律对行政程序违法责任的具体规定27-31
- 3.2 我国行政程序违法责任的缺陷31-35
- 3.2.1 行政程序违法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31-32
- 3.2.2 行政程序违法责任归责原则过于单一32-33
- 3.2.3 行政程序违法责任的形式不完善33
- 3.2.4 行政程序违法责任法律地位不独立33-35
- 4 国外行政程序违法责任制度及启示35-40
- 4.1 国外行政程序违法责任规定及责任形式适用35-39
- 4.1.1 国外行政程序违法责任规定35-36
- 4.1.2 国外行政程序违法责任形式的适用36-39
- 4.2 国外行政程序违法责任的启示39-40
- 5 完善我国行政程序违法责任的构想40-46
- 5.1 完善行政程序违法责任追究制度40-41
- 5.1.1 完善行政立法程序违法责任追究机制40
- 5.1.2 加强行政程序违法责任内部追究机制40
- 5.1.3 完善行政程序违法责任司法审查制度40-41
- 5.2 完善行政程序违法责任的归责原则41-42
- 5.3 完善行政程序违法责任形式42-44
- 5.4 确立行政程序违法责任的独立地位44-46
- 6 结论46-47
- 参考文献47-51
- 附录: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51-53
- 致谢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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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89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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