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法律先行,全员重视
发布时间:2017-09-21 15:04
本文关键词:韩国:法律先行,全员重视
更多相关文章: 精神伤害 人性教育 非主流文化 道德修养 教育部长 等级观念 法务部 儒家文化 教育机关 游乐场所
【摘要】:正2013年,韩国成功地将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率由2012年的8.5%减少到2013年的1.9%。在韩国有部《关于学校暴力预防及对策的法律》,其中对"校园暴力"的定义是:"学生之间在校内外发生的以暴行、胁迫、孤立等方式造成身体及精神伤害及财产损失等结果的行为,具体体现为伤害、暴行、监禁、胁迫、引诱掠取、猥亵、名誉损毁、侮辱、恐吓、损坏财物及集体孤立等违背被害人意愿的行为或驱使行使上述行为的行为。"可
【作者单位】: 驻韩国大使馆教育处;
【关键词】: 精神伤害;人性教育;非主流文化;道德修养;教育部长;等级观念;法务部;儒家文化;教育机关;游乐场所;
【分类号】:G531.26;D931.26;DD912.1
【正文快照】: 2013年,韩国成功地将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率由2012年的8.5%减少到2013年的1.9%。 在韩国有部《关于学校暴力预防及对策的法律》,其中对“校园暴力”的定义是:“学生之间在校内外发生的以暴行、胁迫、孤立等方式造成身体及精神伤害及财产损失等结果的行为,具体体现为伤害、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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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89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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