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 ——中国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哲学思考
发布时间:2021-08-19 13:49
西方公务员制度经历了从非人性化向人性化的回归。我国在1993年出台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正式开始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2005年颁布了《公务员法》,标志着中国公务员制度改革进入到法制化的新阶段。纵观中西公务员制度的改革,其深层的哲学理念在于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宗旨,也是在新时期构建和谐社会的宗旨。本文试图以马克思的人学思想为经,结合西方公共行政理论的发展,对中国公务员制度自建立以来的一系列改革,尤其是《国家公务员法》的颁布与实施对中国公务员制度改革所带来的深远影响进行深入剖析。本文的结论是中国公务员制度的改革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在强化现代官僚制的基础上,推行西方改革的一些市场化方法,同时改善公务员制度生存的社会生态环境。
【文章来源】:黑龙江大学黑龙江省
【文章页数】:8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外文摘要
引言 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哲学意蕴
第1章 马克思人学思想及其对人事制度的影响
1.1 人本主义视角下的马克思主义
1.1.1 马克思的人学之思:实践和人的全面发展
1.1.2 马克思主义与人本主义的理论关联
1.2 以人为本——马克思主义的深层哲学意蕴
1.2.1 现实世界和感性存在:历史的基础
1.2.2 人是人的最高本质:通向自由的路径
1.3 马克思人学理论对中国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影响
1.3.1 从以“管治为本”转向“以人为本”
1.3.2 民主范围的扩大
1.3.3 建设理性的现代政治文明
第2章 西方公务员制度由非人性化向人性化的回归
2.1 韦伯的官僚制——非人性化的人事管理模式
2.1.1 非人性化管理模式的特征及其表现
2.1.2 非人性化管理模式的困境
2.2 “新公共管理”模式——公务员管理的人性化回归
2.2.1 人性化回归的前提——“掌舵型”政府的确立
2.2.2 人性化回归的核心——“顾客导向”的公共服务理念的确立
2.2.3 人性化回归的手段——放松规制,绩效管理
2.2.4 人性化回归的保障——德治与法治兼顾
2.3 中国公共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选择
第3章 中国公务员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3.1 中国公务员制度的确立和发展
3.1.1 “管治为本”下的中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3.1.2 “以人为本”的中国公务员制度的确立和《公务员法》的出台
3.2 公务员法实现了中国公务员制度改革的新突破
3.2.1 公务员法实现了十大方面的新突破
3.2.2 公务员法的鲜明中国特色
3.3 公务员法的突出特点——“以人为本”理念和“效能化”理念贯通全篇
3.3.1 突出了“以人为本”的制度设计理念
3.3.2 突出了“效能化”的制度理念
第4章 以人为本——中国公务员制度改革与和谐社会构建的理论基石
4.1 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公务员制度改革与设计的创新
4.1.1 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公务员改革的理念创新
4.1.2 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公务员改革的制度创新
4.1.3 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公务员改革的管理方式创新
4.1.4 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公务员改革的组织结构创新
4.2 坚持以人为本,实现“政府再造”
4.2.1 坚持以人为本,构建法治型政府
4.2.2 坚持以人为本,构建透明型政府
4.2.3 坚持以人为本,建立高效型政府
4.2.4 坚持以人为本,建立服务导向型的政府
结论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参考文献
独创性声明
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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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335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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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哲学意蕴
第1章 马克思人学思想及其对人事制度的影响
1.1 人本主义视角下的马克思主义
1.1.1 马克思的人学之思:实践和人的全面发展
1.1.2 马克思主义与人本主义的理论关联
1.2 以人为本——马克思主义的深层哲学意蕴
1.2.1 现实世界和感性存在:历史的基础
1.2.2 人是人的最高本质:通向自由的路径
1.3 马克思人学理论对中国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影响
1.3.1 从以“管治为本”转向“以人为本”
1.3.2 民主范围的扩大
1.3.3 建设理性的现代政治文明
第2章 西方公务员制度由非人性化向人性化的回归
2.1 韦伯的官僚制——非人性化的人事管理模式
2.1.1 非人性化管理模式的特征及其表现
2.1.2 非人性化管理模式的困境
2.2 “新公共管理”模式——公务员管理的人性化回归
2.2.1 人性化回归的前提——“掌舵型”政府的确立
2.2.2 人性化回归的核心——“顾客导向”的公共服务理念的确立
2.2.3 人性化回归的手段——放松规制,绩效管理
2.2.4 人性化回归的保障——德治与法治兼顾
2.3 中国公共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选择
第3章 中国公务员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3.1 中国公务员制度的确立和发展
3.1.1 “管治为本”下的中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3.1.2 “以人为本”的中国公务员制度的确立和《公务员法》的出台
3.2 公务员法实现了中国公务员制度改革的新突破
3.2.1 公务员法实现了十大方面的新突破
3.2.2 公务员法的鲜明中国特色
3.3 公务员法的突出特点——“以人为本”理念和“效能化”理念贯通全篇
3.3.1 突出了“以人为本”的制度设计理念
3.3.2 突出了“效能化”的制度理念
第4章 以人为本——中国公务员制度改革与和谐社会构建的理论基石
4.1 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公务员制度改革与设计的创新
4.1.1 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公务员改革的理念创新
4.1.2 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公务员改革的制度创新
4.1.3 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公务员改革的管理方式创新
4.1.4 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公务员改革的组织结构创新
4.2 坚持以人为本,实现“政府再造”
4.2.1 坚持以人为本,构建法治型政府
4.2.2 坚持以人为本,构建透明型政府
4.2.3 坚持以人为本,建立高效型政府
4.2.4 坚持以人为本,建立服务导向型的政府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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