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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存托凭证信息披露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4-05-08 02:25
  自1927年美国摩根银行发行第一个美国存托凭证后,存托凭证作为重要的跨境金融工具越来越受到资本市场的青睐。为跟上国际金融市场的步伐,我国也于2018年正式确立了中国存托凭证制度。信息披露作为证券监管的核心,是证券制度建设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因此,中国存托凭证信息披露制度亦随着中国存托凭证的引入建立起来。然而,与一般证券相比,存托凭证具有诸多特殊性,因此信息披露也殊于一般证券,为信息披露带来了新的挑战。本文从存托凭证信息披露之特殊性出发,对中国存托凭证信息披露制度进行考察,分析总结其不足之处,结合境外经验提出完善建议。本文将分为四个部分对论题进行具体论述:第一部分探讨存托凭证信息披露之特殊性,为考察我国存托凭证信息披露制度提供方向。存托凭证信息披露的特殊性来源于存托凭证本身的特殊性,相较于一般的证券,存托凭证在法律关系的复杂程度、资源配置范围、法律行为的影响范围等方面与一般证券有很大差异,使得存托凭证信息披露制度面临信息披露主体难以厘定、信息披露程度难以把控、违背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任难以追究三方面特殊挑战。第二部分考察分析我国存托凭证信息披露制度的不足。首先,对信息披露的义务主体进行分析,当...

【文章页数】:54 页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五、论文结构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第一章 存托凭证信息披露的特殊性
    第一节 存托凭证的特殊性
        一、法律关系的复杂性
        二、资源配置的全球性
        三、法律行为的涉外性
    第二节 存托凭证的特殊性带来其信息披露的特殊挑战
        一、信息披露的主体难以厘定
        二、信息披露的程度难以把控
        三、违背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任难以追究
第二章 中国存托凭证信息披露制度的现状与不足
    第一节 信息披露的主体较为单一
    第二节 信息披露的程度要求严格且缺乏差异性
    第三节 信息披露案件的管辖权范围模糊且宽泛
第三章 域外存托凭证信息披露制度之镜鉴:美国经验
    第一节 美国存托凭证信息披露的多主体分担模式
    第二节 美国存托凭证的差异化信息披露要求
        一、美国存托凭证的分级信息披露要求
        二、美国存托凭证信息披露法律监管的自愿主义原则
    第三节 美国存托凭证信息披露案件的司法管辖权范围
        一、效果标准与行为标准
        二、交易标准对传统的颠覆
        三、“目的性利用”理论及其分类规则
第四章 中国存托凭证信息披露制度之优化
    第一节 建立双主体的信息披露模式
        一、增加存托人为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合理分配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与存托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节 建立多层级的信息披露监管要求
        一、渐次推出多种类的中国存托凭证
        二、引入自愿原则并建立多层级的存托凭证信息披露要求
    第三节 完善中国存托凭证信息披露案件管辖范围相关制度
        一、细化证券法域外效力规定的具体适用标准
        二、警惕司法管辖权的过度扩张
结语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967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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