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旅游生态环境保护与环境法的改革发展
摘 要:
摘 要: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成为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环境问题是伴随着工业化的发展而产生的,人们对环境的透支,对资源的过度浪费造成了不可避免的环境污染,人们的生活环境受到了严重的危机,因此需要通过道德约束和法律监督的手段实现对环境的保护,现在我国的环境法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新的环境问题不断的出现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潜在的危机,因此注重环境保护对于生态文明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我国现阶段环境法的发展入手,分析环境法改革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只在通过法律手段提升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水平,促进和谐生态环境的建设。
关键词:
关键词: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法;改革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具有长期性的事业,尽管我国经济发展去得了显著的成果,但是经济建设带来的环境污染也是非常巨大的,人们对于生态文明的关注程度应该得到普遍的提升。法律手段是最为权威和专业性的手段,对于人们的约束力也有最为深刻的体现,现阶段生态文明建设任务正在不断的延伸和推进,并且作用于社会的各个领域和行业,通过环境法的改革完善实现对生态环境的有力保护,健全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一、现阶段我国生态环境法的发展状况
当前生态文明建设成为了大众普遍关注的社会性问题,环境法的改革和完善体现了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一个演变,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具,对于环境法的利益功能调整有着更高的现实要求。就现实的环境法发展情况而言,,环境法德改革面临了诸多的社会现实问题,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社会改革问题。无论是在环境法的内容上还是在环境法的作用范围上,环境法的发展始终和人们的生活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对于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掌握现阶段我国环境法德发展现状,发现发展当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对于环境法律完善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生态环境法的内容
环境法的真正发展是在1992年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以后,对于环境法的法律概念人们有着重新的认识。环境法分为狭义和广义两个方面,环境法内容的细分体现了人们对环境保护问题的重视。环境法是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在内容上环境法和自然资源法、国土法等法律体系有着密切的相关性。环境法在内容上重视对环境污染的社会防护、注重对环境污染的智力,实现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合理性、促进环境保护的长效性。以历史发展的眼光看待环境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融合和统一。
(二)生态环境法的作用范围
环境法的理发内容涵盖了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于人们的日常生活有着重要的保障。作用于生活环境保护的法律内容作用于大气、水、海洋、噪声、生化等方面的污染治理,对于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能力提出了巨大的考验。这方面的治理有一定的难度,责任方涉及很广泛的范围内容。另一方面在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仅注重资源的保护,更注重的是对资源的利用上的管理。在环境要素方面重视法律的执行能力,并且将法律的辐射范围扩展到村镇中,规定了政府、企业、个人的责任,积极的推进环境保护的不断深入。
(三)生态环境法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环境法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法律的执行中存在一定的困难。由于人们对于环境问题的忽视,一味的重视生产实践所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很容易蒙蔽双眼,带来生态隐患。环境法的作用范围非常的宽泛,社会生产过程中不断有新的情况出现,环境法如果不实现改革和发展就很难及时有效的处理社会环境问题,在环境的纠纷中如果没有法律强制的执行力的保障,生态隐患将会被无限的放大和忽视。在人们的行为意识中,对于环境法也是一知半解的,这就对环境法的执行带来了困难,大众的接受程度和实践能力都为环境法的改革提出了挑战。
二、生态环境法改革的现实必要性
环境法的改革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巨大的经济利润和社会效益下所产生环境污染是不容忽视的,环境法的改革作用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实现领域,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关系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处理,是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补充。
(一)生态环境法改革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生态文明建设在十八大以来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生态文明建设涵盖了非常广泛的内容,完善的法律体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环境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构成,其法律规范中对社会带来了非常积极的现实影响,但是随着社会生产生活时间的不断发展,环境问题也是多种多样,这就要求着环境法改革不断的深入和推进,将环境法的改革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强有力的执行力,保障人们的生态环境的稳定和谐。
(二)生态环境法改革是完善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手段
法律作为具有强制力的体系,通过详细的内容规范,避免在社会问题的处理上产生纠纷。环境法的改革是对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推进,是法律执行力的体现,也是现阶段社会发展的重要需求。环境法的发展具有长期性,通过科学的法律完善,自觉的提升人们的法律意识,将法律作为一种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发展,做到有理有据、有法可依,实现法律体现的不断健全。
(三)生态环境法改革是推进和谐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强调的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在处理各种关系问题上,强有力的法律手段能够作为重要的保障,实现对社会秩序的维护,实现对人们利益的保障。我们的生态环境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对于人们生活的影响是非常明显的,生态环境的保护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实现,法律作为重要的保障能够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环境法的改革体现是法律体系的完善和进步,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在各个方面不断的做出努力。
三、生态环境法改革的对策研究
环境法的改革是有着丰富的现实依据,通过实践经验的不断总结,在学习和探索的过程中完善环境法的内容和实施的条件。结合我国现阶段经济建设的基本状况,深入到市场当中去,捕捉法律漏洞,提升法律发展的空间。在道德和法律的相互作用下实现环境法的顺利实施,重视对人们行为规范的引导,通过有利的法律知识教育,提升环境法的现实价值和社会意义。
(一)深入市场调研,细化环境法律内容
近几年来环境问题不断的出现,而应对这种突发性的环境问题显然应对起来面临着一定的困难,环境问题的产生是可以被预防和调整的,这就需要立法人员对于环境问题有着深入的了解和研究,通过对可能出现的现实隐患做出一定的评估,在法律体系的内容上不断的细化和完善,丰富法律内容的规范性,将环境隐患在源头上消灭,通过法律的约束力实现责任的规范,在政府、企业和个人范围内形成严密的法律体系,推进环境法的改革发展。
(二)重视道德和法律的结合,实现刚柔并进的生态保护
环境法的改革能够为环境保护带来积极的社会作用,但是法律的执行在各方面的利益调整上难免会带来相应的摩擦,环境法是实施需要结合道德的力量,注重道德的监督作用。在环境问题的处理上,应该实现和责任方的良好沟通,尽量以平和的手段处理矛盾和纠纷,对于那些拒不执行的企业和个人就应该采取强制性的法律手段,通过环境法的约束,降低环境风险,注重情与法的有效结合,促进环境法的改革。
(三)注重环境法律知识教育,保持环境法的长效性
环境法的改革体现了长效性的特点,这种作用的效果应该体现长期性,真正的作用到人们的内心,环境法知识的教育能够提升社会社会的环境保护的意识,自觉地提升自身的行为规范,积极的参与到生态保护当中去,并且通过实践的总结和观察对环境法的完善提出具有现实价值的建议,推动环境法立法的全民参与性看,只有这样在社会范围内的环境教育才能实现环境法的长久发展,提升环境法的现实价值。
四、结束语
环境法改革不仅是实践性的突破,更是在法律体系上的完善,对社会的发展有着非常深远的影响,环境保护法改革体现了科学发展的理念,体现了法律体现建设的包容性的特点,通过对社会的各个领域广泛地法律普及,以法律和道德的手段实现对环境保护知识的普及,在人们的意识中形成环境保护的观念,并且这种环境保护的观念逐渐的外化成为行为规范,将环境保护作为人们自觉的行为,实现和谐的社会环境的建设,在社会范围内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营造一个和谐美好的生活环境,提升人们的生活的品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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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资助项目:赣州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编号:14512)。
作者简介:钟沛芳(1988-),女,江西赣县人,硕士研究生,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助教,主要从事环境法相关研究工作。
本文编号:16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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